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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基层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条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酝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数设置
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工会委员候选人16名,实行差额选举。
第一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工会委员候选人3名,实行等额选举。
第一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工会委员候选人3名,由工会筹备组提名产生,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表决通过。
二、推荐条件
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本次工会会员代表组成,候选人的推荐条件为: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开拓创新,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爱岗敬业,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关心医院改革与发展,有主人翁责任感,顾全大局,办事公道,廉洁奉公,敢为职工说话办事;
(三)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工作,享有较高的威信;
(四)熟悉和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民主管理能力;
(五)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还应熟悉工会财务和工会审计业务、熟悉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
三、推荐程序
(一)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民主协商的原则产生。
(二)第一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在院党委领导下,由工会筹备组具体负责推选。
(三)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提名。各工会小组根据要求,组织本小组工会会员在全院范围内的工会代表中推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推荐的候选人中,应考虑年龄、性别、专业等结构比例。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对委员候选人的设置数。
(四)工会筹备组将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医院党委审查同意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报上级工会审批。
(五)请各选举单位于2021年4月25日前,将推荐结果以书面形式(连同推举其它材料),以书面形式报工会筹备组。
附件: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建议名单简要情况表
工会第一届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候选人推荐建议名单简要情况表.docx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工会筹备组
(筹备工作组)
2021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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