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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疗休养有别于个人旅游,职工报名需要经过科室同意,出行前3天填写疗休养报备单和OA疗休养休假单(一个周期内只能填写一次),报备单已挂工会网(资料下载模块)供下载。将已盖章的报备单以图片形式发送对接的旅行社安排出行。
2、疗休养最多5天,可以选择分段式疗休养(最多2段),填写一张报备单并备注好分段的具体时间,分段疗休养时间需要在一个月(30天)内完成出行。
3、一个周期内医院给每位职工的疗休养假为2天,职工可以利用个人时间(公休、补休、节休)共同完成疗休养。
4、由于招标时中标的线路是正常工作日的线路价格,针对疗休养线路中的酒店或民宿周末及节假日的涨价情况,已和中标旅行社沟通在每条线路中都做具体说明。周末及节假日出行基本分成2种处理办法:①减少餐费、门票费用等;②员工自行补贴差价;具体和旅行社沟通。
5、医院疗休养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严禁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兑换,严禁通过承接旅行社虚开发票套现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下个周期取消疗休养资格,并全院通报。
6、教职工可跟随家属参与对方单位的集体疗休养,价格每人最高不超过3000元。需先向院工会提出申请,工会网(资料下载模块)下载申请表,获批后随家属疗休养;费用根据家属单位的集体合同回医院自行按有关规定报销。
7、疗休养的经费报销。由医院中标旅行社组织的疗休养(含旅行社组织的一人一团)费用由院工会与旅行社统一结算。由各旅行社负责人持相关的发票、集体疗休养的合同、行程单、人身意外险保单(含被保险人员名单)等到院工会办理报销(费用直接转帐给对方)。疗休养报名后产生了费用,而又取消出行的,产生的费用由教职工个人承担(特殊工作原因除外)。一个疗休养团队中有不同编制教职工,分别开具相应发票。
8、按照不同编制开具相应发票:
发展公司编制发票抬头开“温州眼视光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3000605853707;
研究院编制发票抬头开“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研究院”,纳税人识别号:91330300732409493A;
其他所有编制均发票抬头开“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纳税人识别号:123303007743926187。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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