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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校级“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选树活动的通知

作者:周婕   核稿:李晓燕   文章来源:工会、妇联   点击量:3   发布时间:2025/3/5 9:38:14

为进一步推动师德师风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真善美、传递正能量,弘扬优秀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爱岗敬业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工作实效,温州医科大学工会委员会决定在全校开展评选2023-2024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评选对象为学院、医院在职教职工(工会会员),重点是教学、科研、医疗一线的优秀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识风范上,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率先垂范。

2.工作业绩突出。依法执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在教职工中公认度高。

3.家庭文明和谐。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男女平等、科学教子,尊老爱幼、邻里和谐,崇尚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表率作用。

4. 社会责任担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活动,展现新时代高校教职工的社会责任感。

申报材料

“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3份,统一用A4纸填写正反面打印。主要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打印在表格内。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请于2025年3月10周一下午16:30前交工会2号楼20楼2013室)。

联系人:周婕(13705776246)


工会

2025年3月5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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