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News

眼视光学院、医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作者:监察审计室    来源:监察审计室    发布时间:2012/1/10 8:15:33    点击量:    【打印文章】
(2011—2015年)
为扎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全面提高我院法制化管理水平和全体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卫生部《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院、医院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管理、依法执业和依法监督,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目标和任务
(一)目标:
通过相对系统、全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宪法和卫生法律知识,提高我院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院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任务:
1、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教育。把深入学习宪法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任务,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制度,宣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努力发挥法律在医疗卫生工作中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2、围绕卫生工作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和宣传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的政策措施,使广大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能够正确认识、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医改工作。学习宣传与卫生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尤其是《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条例》等。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平安医院创建、治理商业贿赂等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学习规范医疗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等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医务人员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医疗秩序。
3、开展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学习宣传信访、维权、调解、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医疗安全,预防纠纷发生;学习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调处、职业病诊断鉴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培养专门人才处置医疗纠纷,创新化解矛盾方式,引导公民依法有序表达合理诉求。
4、加强反腐倡廉法制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为重点加强《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廉政准则》和《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坚持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相结合,倡导良好医德医风,引导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要充分发挥各类廉政、法纪教育基地的作用,运用身边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医务人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月30日前。
1、做好“六五”普法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成立学院、医院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领导和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制定“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实施规划,对普法宣传教育的各阶段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上报省厅备案。
3、做好普法教材(资料)的组织征订工作,基本教材人手一册。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至2015年。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评估。
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确定阶段性目标,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时部署,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检查督促,特别是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每年的普法工作总结,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具体方法:
1、中层以上干部:建立健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采取法制讲座、座谈会、培训班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2、全体医护、行政人员:采取自学、辅导(讲座、影片观看、知识竞赛、法制宣传网站等)和考试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学习卫生及岗位相关法律知识,增加医护、行政人员的法律意识。把普法教育同岗位培训结合起来,将卫生法律基本知识列为岗前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3、全体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学生工作网页、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等重要载体,采取讲座、知识竞赛、座谈、影片观看等形式在学生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普法教育同新生始业教育、毕业离校教育等结合起来。
4、来院患者及家属:采取板报、《简报》、医院电子导游(健康宣教版)、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4日)等载体进行生动活泼的普法宣传活动,使社会公众学习和了解卫生法律的基本常识,提高维权意识,自觉遵守卫生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
按照“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根据省卫生厅制订的考核验收标准,医院进行自查并接受省卫生厅的检查。
四、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医院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安排下进行,日常工作由院监察审计室负责,院办负责全体中层以上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医务部负责全体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法制宣传教育,护理部负责全体护理人员及进修护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人力资源部负责全体行政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学生工作办公室和研究生部负责全体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保健科负责职业病防治、爱国卫生、传染病防治等专业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二)落实普法经费,确保普法教材。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制定每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预算,并上报学院、医院讨论确定。为每一位职工提供必要的法制教育教材和资料,按照“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如期完成普法宣传教育任务。
(三)加强阵地建设,创新普法形式。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培养、组建兼职法制宣传工作队伍,并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学校和学会(协会)等群众团体的作用,利用宣传栏、普法网页、简报等宣传阵地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四)开展监督检查,完善考核体系。建立医院法制教育年度评估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对在普法中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师生员工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把学院、医院“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