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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关于2024-2027年共享充电宝管理服务询价公告

作者:周丽君    来源:后勤处    发布时间:2024/6/19 13:42:19    点击量:    【打印文章】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关于2024-2027年共享充电宝管理服务询价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2024-2027年共享充电宝管理服务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XJ-202402

二、项目名称:2024-2027年共享充电宝管理服务

三、服务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眼视光医院

四、报价须知:报价截止日期:2024626日下午16:00为止。本次报价供应商在符合资格条件下,报价为负数,原则上最低者为本次成交单位。

五、项目概况: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位于温州市学院西路270号,年门诊人流量约70万人次。充电宝设备共设14个点位,每个点位占地面积长约31厘米,宽约31厘米,分别设置在1号楼1楼两个点位,1号楼2楼一个点位,1号楼3楼一个点位,1号楼4楼一个点位,2号楼1楼服务台两个点位,2号楼2楼一个点位,2号楼3楼临床检查服务中心一个点位,2号楼4楼手术室一个点位,2号楼4个病区(9楼、10楼、11楼、12楼)各一点位。

1.项目参数

序号

项目内容

规格(cm)

数量(设备点位)

最高限价(元)

期限

1

共享充电宝管理服务

31*宽31

14个

-37500(报价人报价金额应为负数,表示由报价人支付给采购人)

3年

注:报价人自行勘察现场,综合考虑报价。

2.管理费一年一付,先付款后使用。每年服务费用由服务方在下一年度服务期开始前一个月内转账支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3.其它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供应商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充电宝必须为国内知名品牌,投标人必须取得充电宝制作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且2022温州市有医院、商场等大型公共场所服务1年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

七、报价文件递交说明: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 报价文件首页(附件1);

2. 报价详情(附件2);

3.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a.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3) ;

b. 有效营业执照;

c. 项目唯一授权书(附件4

d. 类似业绩(附件5)及证明合同复印件

e.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报价文件格式:投标人应根据所提供清单报价表进行报价,报价文件按照所提供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报价文件要求密封。

(三)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八、联系方式

1. 询价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2. 详细地点:温州市学院西路270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2号楼医教楼20层后勤保障处

3. 联系电话:0577-88068833 联系人:周老师

4. 监督机构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联系人电话:0577-88075599

采购需求.docx

附件.docx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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