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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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近视防控专科招聘科研助理的通知

作者:近视防控专科    来源:近视防控专科    发布时间:2024/7/3 20:32:21    点击量:    【打印文章】

因工作需要,我院近视防控专科面向社会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研究助理1具体信息如下:

一、岗位

(一)基本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眼视光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类等相关专业

3.身体健康思路清晰、责任心,文字功底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团队协作和沟通应变能力。

(二)职责简述

主要负责数据采集(课题研究的相关检查操作)、课题协调人员调配、课题资料整理保管、课题财务及物资管理报销等相关工作。

(三)岗位需求期限

聘用期限至少2年,表现优秀者可续签。

二、相关说明

录用人员采用劳务派遣制,标准工作时间为8小时/天,每周休2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因为科室工作特性,寒暑假一般周末需上班、工作日调休)、五险一金等福利,具体待遇面议。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填写《求职人员情况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1214067456@qq.com,邮件主题格式需: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学历-毕业学校。填写的信息如不完整、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根据报名信息,先组织初步综合比选,有初步意向者再组织面试。有初步意向者,需携带以下材料,于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1.个人详细简历1

2.职称、执业资格、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3.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学籍/学历验证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

5.英语等级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6.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7.【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8.【已工作者】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社保缴费清单等工作经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目前处在职状态的,可后补离职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五、报考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合同。

2.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入职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录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科室:近视防控专科(刘新婷团队)联系人:刘老师1214067456@qq.com,15765542460工作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学院路校区)

 

附件:《求职人员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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