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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关于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院内询价采购第二次公告

作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采购中心)    来源:国有资产管理部(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20 16:16:12    点击量:    【打印文章】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现就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进行公开院内询价采购,欢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相关单位前来参加。

一、目编号WZEYE-2024011

二、项目名称: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三、项目概况:

服务商按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的相关管理要求,及时对采购方所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清运至垃圾处理中转站,清理垃圾暂存点的卫生工程。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费用总包干

四、服务内容

1.所有作业人员须遵守采购方的各种规章制度,不得影响采购方生产秩序;          

2.垃圾日产日清,当日17:30之前完成垃圾清理工作,不得隔日清理;

3.每天必须对垃圾房及周围区域进行冲洗、清理,不得有异味产生;

4.生活垃圾清运,从采购方位置运至政府指定垃圾中转站。

5.每天清运时间:至少4次,早上7:00~9:00,下午2:00~17:30。

五、服务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270号。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60000.00,服务期:一年(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否则否决其投标)。

七、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提供网页截图盖章);

八、服务验收标准:

垃圾清运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必须达到政府要求的标准,符合《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温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条例条款及本项目双方约定等标准的要求。

九、结算方式:

按季度结算,买方对当期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签署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收到正规发票后的7个工作日内结清款项。

十、报价须知:

1.报价方式:CIP。

2.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活垃圾清运服务一年。

3.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1126日下午16:00。

4.其他说明:买方确定成交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向成交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报价商接到成交通知后30日内与买方签定合同,否则自动取消成交资格,报价商后果自负。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说明(装订成册):

(一)报价文件的组成(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询价采购封皮模板(附件1);

2.询价采购报价文件首页(附件2);

3.报价一览表(附件3:需注明最低成交价并报价不超预算金额);

4.响应偏离表(附件4);

5.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附件5);

6.资质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6)

6.1附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6.2附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网页截图(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二)报价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

(三)报价文件格式:报价人应根据所提供的格式,内容按顺序填写并装订成册,按照所给的封皮模板密封封装。

十二、联系方式:

组织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详细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学院西路270号2号楼2004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068846

监督机构名称: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075599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20241120

附件:报价文件附件(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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