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请各部门认真做好2022年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论证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从实际出发,在集中投入、公平公开、讲究效益、适当超前、资源共享的原则下,结合专业发展需求,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工作,确定2022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并结合上级部门支持经费和学校自筹经费额度确定项目支持资金。
2、申报书统一按照《温州医科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格式填写,同时务必做好10万元以上大型贵重仪器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2)。
3、请各单位于3月9日前向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行政楼221)送交《温州医科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打印稿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1224521339@qq.com),并准备好PPT阐述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专家论证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实验室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报告》
教务处
二O二二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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