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
为保证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通知发放如下:
一、各学院、中心按照国资处通知要求填报实验室耗材。
二、各学院、中心填报《温州医科大学实验项目卡》,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24521339@qq.com。另需填写《温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申请计划表》,并准确填写使用时间(周次)、校区等信息,若急用需在备注栏内标明,纸质版一式二份,由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同心楼221室,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
三、新开实验项目或更新实验项目必须填报《温州医科大学实验项目变更审批表》报教务处审批。
请各学院、中心务必于2022年1月14日前完成申报。联系人:邵大展,张雪,电话:0577-86699233,地址:同心楼221室。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实验项目登记卡
2.温州医科大学实验项目变更审批表
3.温州医科大学实验动物申请计划表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vered.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0507611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