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
中心公告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 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教育教学处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334 发布时间:2020/9/24 16:29:45

 各学院部)

进一步加快高水平本科教育教学建设,规范教学管理,强化过程监督保障新学期本科教学工作规范、有效运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体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9231010

二、检查内容

1.专业建设

学院2020年一流专业建设申报工作准备,包括申报书撰写、支撑材料准备以及相关推进工作进展等。新医科、新

工科等专业改革试点推进情况,包括课程设计安排、导师制落实、师资队伍组建、校内外教学资源对接等。

2.课程建设

学院一流课程建设规划、培育课程遴选、课程平台建设、课程改革创新举措等,重点交流2020年拟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的准备情况,如申报书、说课视频、课堂实录以及其他支撑材料等。

3.教学成果

拟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的凝练情况,包括成果的优化进展、与成果相关的提升举措、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的修改、下阶段成果凝练的计划安排等。

4.学生培养

全面梳理5+3相关专业培养体系,包括管理制度、课程体系、教师教学、学业成绩、专项活动等情况。针对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短板,提出优化方案和具体改进举措。

5.常规工作

新学期教学计划任务落实及教学秩序情况;在校生学籍管理和学业帮扶情况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及试卷检查;实验教学准备实验室安全管理情况;实习实训安排和考试、纪律管理情况;毕业论文管理情况。

三、检查形式

(一)学院自查

1.根据上述检查内容开展学院自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及个人,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3.及时总结自查情况,积极开展整改并反馈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二)职能部门督查

由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学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组织教学检查督查组对专项工作开展检查和评估(检查时间与形式另行通知)。

四、检查材料

请各学院于1010日前将《温州医科大学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附件),纸质版送至教务处教学科(同心楼218室),电子版发邮箱:jwcjxk@wmu.edu.cn,联系电话:86699105,联系人:吴杰,林安琪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期初教学检查总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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