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领用物品须严格执行勤俭节约的原则,依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领取。
1 、 凡在 实验管理科 领取物品,均由实验室负责人签字,经系批准后,由专人 领取、保管,并记账。
2 、贵重精密仪器由专人管理,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校外由学校主管负责人批准,校内借用由实验中心主任批准,并应严格进行交接手续。
3 、一般仪器和消耗性物品均由保管人员统一管理,不得向校外借用,校内借用由实验室负责人酌情处理。
4 、教师教学或科研外出借用物品,在工作完成返校后一周内归还。
5 、剧毒、易燃、易爆药品必须专柜存放,剧毒药品按学校规定审批制度,用多少领多少 , 一次用完的规定执行。
6 、大型仪器的使用须执行用前有交待、用后有检查的制度,做到责任分明。
眼视光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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