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单价低于500元的设备与用品为低值耐用品。
2、各实验室所需低值易耗品,按照眼视光学院要求,集中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物资供应中心采购入库,发放领用。各使用单位要设定专人负责,建立实物登记制度,详细记录领用、退回和注销等手续,每学年末进行一次清查调整。
3、 仪表类低值耐用品由设备保管员负责总管理,工具类和器件类低值耐用品由各分室负责管理,并入分室账。
4、 低值耐用品要做到账物相符,设备管理员定期与各 实验室管理人员 核对。
5、 新进低值用品及时入账。
6、 低值用品一般不外借,确实需要外借的要登记,并按期归还。
7、 低值耐用品损坏、损失的要及时报告,并说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补充,保证实验 工作正常 运行。
眼视光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200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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