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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教务处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的通知
作者:张志成 来源: 点击量:56 发布时间:2020/12/4 13:42:19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拓宽我校学生的知识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温医大201773号,附件1)相关规定,决定启动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开设全校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拥有与任课内容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或特长。若有特殊需要,经教务处批准,可适当放宽条件。

为规范公共选修课程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每人每学期申报公共选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二、申报程序

新开课申报者须填写《温州医学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2,含教学大纲、备选教材或讲义、教学进度表等)和《温州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新开课教师资格认定表》(附件3),报所在学院(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并加盖学院(部)公章。各学院(部)将教师申报材料报教务处。没有学科专业归属的机关行政人员报所在部门审核批准,相关材料直接报教务处。过往学期已经申报并成功开课,则只需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目录》交所在学院、部门汇总上交。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01214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课程时应考虑学生实际需求,要求课程的适用对象范围较广、层次较丰富,适合全校大多数专业学生选修。开设的课程原则上应面向全校学生,不能只面向个别专业或少数几个专业学生。新开课程将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试讲,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为保证教学效果,公共选修课教学班人数一般控制在150人以内;学生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开班。公共选修课每门课程学时数应在16-32学时,学分在1-2学分。

(三)经审核同意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将列入《温州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开课目录》,教务处在公共选修课选课相关通知中发布选课目录和课程介绍,供学生上网选课。申请开课的教师务必认真填写开课申请表上“课程概述及主讲教师专业特长或教学简介”,简介内容将供专家评委评阅及学生网上选课参阅。

(四)下学期继续开设原课程的老师须报所在学院(部)

汇总备案。

(五)请各学院(部)积极动员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鼓励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开设选修课程;鼓励教师开展慕课、SPOC等多种形式的授课方式。

(六)各学院(部)将本部门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目录》(附件4),并于20201215日前将纸质表格和电子表格报教务处。

(七)所有公共选修课都应进行教学质量的考评。考评不通过的课程,停课2年或取消开课。学校将根据公共选修课教学质量考评结果对下学期申请开课的课程进行考核,对学生评价差、上课效果差的课程将做停课或取消课程处理。

联系人:教育教学处张志成;办公地点:2号楼20楼;联系电话:88067963;联系邮箱:214844154@qq.com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doc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新开课教师资格认定表.doc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doc

附件4: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目录.xls


                                          教务处

                                 20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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