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更好地落实一流课程建设,温州医科大学拟开展2021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
申报要求:参照《浙江省“十三五”期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分类表》(附件1),精心组织策划,要注意项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各专业相应的课程实验教学项目须达到一次实验不少于2课时、10个操作步骤以上的基本要求。结合已有项目按课程体系建设者优先立项。
项目实施:采取先建设应用、后评价认定、持续监测评估的方式。3月底前对各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并公布预立项项目,7月份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教学应用和后续开发)正式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优秀项目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
材料报送:填写《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附件2)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3月1日前将电子表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单苑丽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的通知.zip
眼视光学院教育教学处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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