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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廖雪琪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110 发布时间:2021/3/17 9:19:20

各位老师:

为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高等教育研究,全面提升我校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我校“双一流”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条件

1.课题申请者须为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课题申报者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 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5年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一律作撤项处理。

3.在课题研究期间,课题申报者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不按时结题或课题研究成果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新课题。
   
二、 选题及申报要求

1.课题申报者原则上在提供的《课题指南》中选题(附件4),当然确有重大理论与实践价值的也可另选申报。选题要重视基于实证的决策与对策研究,强化实践与应用研究,提高选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课题分为一般课题(立项不资助)和重点课题(适当经费资助)两类。

3.课题原则上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周期从立项通知下发之日起算。

4.每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含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鼓励跨单位组织申报课题研究。

三、申报办法

1.本次申报工作由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与各高校、各分会协同组织实施。学校会进行审查和初评,择优向省高教学会推荐4项申报立项。

2.课题申报者需认真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1)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

3.由各学院(部)按质量排序后,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学院盖章版),统一上报教务处教学科。

4.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至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

5.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对推荐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并择优评审出50项左右重点课题,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在课题结题验收完成后拨付经费。

四、 结题要求

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将委托学校校进行结题验收工作,重点课题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等成果,并标注获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立项资助。验收分合格、不合格两档,通过结题验收者,可获发结题证书,同时获得下年度课题申请资格。

2.结题延期申请最多一年。到期依然无法完成的,课题即被取消。

五、其他事项

1.申报老师于2021412日前将《课题立项申报书》一式1份,《课题论证活页》一式1份,《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育教学处。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为“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名字”至sophysnowball@163.com

2. 联系人:廖雪琪;联系电话:0577-88067963

教育教学处

2021年3月17日


附件2.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3.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doc

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学会课题申报通知.doc

附件4.课题研究选题指南.doc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2021年度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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