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
教学改革与研究
关于举办2021年教师教育技术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
作者:廖雪琪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88 发布时间:2021/6/9 16:45:48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教育信息化建设和“互联网+”行动计划的精神,加快推进高等学校“互联网+教学”,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共享,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高教学会教育技术分会关于举办2021年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评比活动通知》要求,为提高我校教师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素养,决定举行2021年教师教育技术成果评比活动,并将高质量作品于9月初推送省赛。现将评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项目

1. 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案例

2. 精品资源共享课

3. 微课

二、评比内容及要求

1.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案例

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案例是指教师使用信息技术创新教育教学活动,且成效显著的案例。鼓励教育机器人、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案例报送。

1)参评作品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可包括:教学环境设施与课程建设、教学应用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获奖情况、推广情况等。

教学活动录像:反映创新教育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使用mp4等常用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

相关材料: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

2)参评作品必须是我省高校教师自主设计或主要参与设计,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知识产权的课程教学案例。

3)参评作品不曾参加任何相关评审或是出版,已经获奖或已报送教育部立项的成果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内。

4)参评作品设计完成时间应在近两年之内,2019年之前的作品不予评审。

2.精品资源共享课

资源共享课成果应是一门完整的网络课程,有完整的课程内容体系、新颖的教学设计思路、丰富的、多元化的课程相关资源及配套的课程教学实况录像。

1)参评作品必须是我省高校教师自主研发或主要参与研发,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知识产权的网络课程及课程资源。

2)要求资源共享课成果不曾参加任何相关评审或是出版,已经获奖或已报送教育部立项的课程将不在评审范围之内。

3)参评作品设计完成时间应在近两年之内,2019年之前的作品不予评审。

3.微课

微课是指基于教学设计思想,使用多媒体技术就一个知识单元进行针对性讲授或讨论的一段音视频,时长5-10分钟。系列微课是指一系列或具有连贯性知识点的微课。

1)可以使用手机、数码相机、DV等摄像设备拍摄和录制,也可以使用录屏软件录制的音、视频或其它,形式不限。

2)画质清晰,文字内容正确无误,无科学性、政策性错误;声音清楚,语言通俗易懂、深入浅出、详略得当,讲解精炼。时间须严格控制在5-10分钟,码流保障在2M及以上,分辨率达到1920*1020。微课片头显示标题、作者、单位、微课适用对象及微课所属学科、教材、单元、知识点等信息,微课标题以知识点命名。微课选题得当,具有针对性,适合于多媒体表达,避免“黑板搬家”现象。选题应围绕日常教学或学习中典型、有代表性或课堂教学过程中难以用传统方式解决的问题进行设计。

3)在量上要求不少于5节微课,总时间不低于25分钟。

4)参评作品必须是我省高校教师自主研发或主要参与研发,不侵犯任何第三者知识产权的网络课程及课程资源。

5)参评作品不曾参加任何相关评审或是出版,已经获奖或已报送教育部立项的成果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内。

6)参评作品设计完成时间应在近两年之内,2019年之前的作品不予评审。

三、评比要求及截止时间

各学院(部、中心)可申报评审项目1-3件(根据学院项目多少适当调整)。2021年9月4日前(即作品接收截止时间)上交评比作品及报名表(附件1)。

四、奖励办法

本次评比设置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若干。获一二三等奖作品将选送参加2021年浙江省高校教师教育技术成果评比。获得省评奖项的教育技术成果,浙江省高教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将正式行文公布,颁发获奖证书,组织大会交流、研讨与观摩。

关于举办2021年教师教育技术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1).doc

关于举办2021年教师教育技术成果评比活动的通知(1).pdf

教育教学处

2021.6.9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vered.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0507611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