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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廖雪琪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117 发布时间:2022/6/9 16:52:33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2164)要求,切实推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决定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第二批)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要求

浙江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分评审类和备案类2类,教学研究示范中心为评审类项目,示范课程、教学研究项目、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为备案类。上述项目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估认定方式,建设期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经评估合格予以认定,并授予相应称号,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一)示范课程

1.学校拟推荐15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每个学院限报2门。

2.示范课程主要为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

3.已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已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的课程优先推荐。

4.立项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2个学期或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5.课程负责人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

6.每人每年限申报1门示范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最多参与申报2门示范课程。

(二)教学研究项目

1.学校拟推荐10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每个学院限报2项。

2.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须承担主体研究任务;参与人参与申报本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三)示范基层教学组织

1.学校拟推荐2个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每个学院限报1个。

2.示范基层教学组织梯队结构、年龄结构、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效。

3.具有跨校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教研相关活动、共享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相关成果的基层教学组织优先推荐。

(四)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学校拟推荐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每个学院限报1个。

2.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二、申报流程

1.各学院(部)认真规范做好组织推荐、评议评审工作,学校将择优推荐浙江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等相应程序后正式发文立项。

2.项目通过学校“教育教学项目评审平台”(网址:http://jwc.kypt.chaoxing.com/task进行申报。申报人在系统上提交相应的申报书(附件2-5,学院管理人员在系统上进行审核推荐。

3.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在624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育教学处

4.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浙江省教育厅。

三、其他事项

联系人:廖雪琪,邓黎;联系电话:0577-88067963

教育教学处

2022.6.9

附件3.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docx

附件4.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申报书.docx

附件5.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docx

附件6.浙江省高等学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关于开展浙江省教育厅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浙江省教育厅高校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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