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立德树人,践行“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增强人民教师的荣誉感,我院将于近期开展“本科教学贡献奖”评选活动,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贡献奖”评比的通知》(温医大教〔2020〕108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细则。
二、评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1. 评选对象:我院承担校本部本专科和留学本科生教学、承担仁济学院本科生教学的一线教师,以及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承担大平台《眼科学》课程教学的教师均可申请;双肩挑人员不参评。上一年度已经获评“本科教学贡献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参评。
2. 评选基本条件:符合《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贡献奖”评比的通知》(温医大教〔2020〕10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附件1)。
三、评选名额和规则
1. 评选名额:按照《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贡献奖”评比的通知》(温医大教〔2020〕108号)确定评选名额13人。
2. 评选规则:
(1)评选指标: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考核、课程建设、教学建设、师资团队建设、指导本科生、教学获奖、教师荣誉等(附件2)。业绩起止时间包括2017-2018、2018-2019、2019-2020共三个学年。实行教师申报、相关职能部门核分的方式,得到教师的总分。
(2)直接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获得者在符合学校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以直接确定为“本科教学贡献奖” 推荐人员。
(3)评选流程:经教师个人申报、相关职能部门核分、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推荐名单;推荐名单提请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后,在全院公示;公示结束后推荐名单提交学校教务处审核并公布。
联系人:叶仙仙 13777796258;请于12月17日前发送“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贡献奖报名表”到邮箱14700751@qq.com。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贡献奖”评比的通知》
2.《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贡献奖”评选指标》
3.《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贡献奖”报名表》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13日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贡献奖”评比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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