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贡献奖”评比的通知》(温医大教〔2021〕121号),强化“以本为本”,践行“四个回归”,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推动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结合我院实际,体现“公平公正”和“重在激励”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对象和条件
评选对象:包括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承担校本部本专科、留学生以及仁济学院本科生教学,爱岗敬业、潜心教学的一线教师,非双肩挑人员,以及第一临床医学院和第二临床医学院承担《眼科学》大平台课程教学的教师。
评选基本条件:需符合《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贡献奖”评比的通知》(温医大教〔2021〕12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评选名额和规则
评选名额: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贡献奖”评比的通知》(温医大教〔2021〕121号)的附件《各学院评选2021本科教学贡献奖名额分配表》确定。
评选规则:
1、依据评选对象范围和《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贡献奖”评比的通知》(温医大教〔2021〕12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确定候选人员;
2、评选指标包括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考核、课程建设、教学建设、师资团队建设、学生指导、教学获奖、教师荣誉和其它等,见附件2。业绩计算时间规定“学年”为2018-2019/2019-2020/2020-2021学年,其它为2018-2021年度。已获2019年“本科教学贡献奖”的参评人员,2018年业绩不予计分,已获2020年“本科教学贡献奖”的参评人员,2018~2019年业绩不予计分。根据评分项和计算方法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候选人实际教学业绩计算各项得分,最后计算总分;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优秀教师在符合学校评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以直接确定为“本科教学贡献奖”推荐人员;
4、根据总的评选名额去除规则3确定的推荐人员外,剩余名额由依据规则2计算的总分从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本科教学贡献奖”推荐人员;
5、“本科教学贡献奖”推荐教师名单提请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讨论;
6、对经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的“本科教学贡献奖”教师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
7、公示结束后“本科教学贡献奖”教师名单提交学校教务处审核并公布。
联系人:廖雪琪,0577-88067963;请于12月5日前发送“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贡献奖报名表”到邮箱sophysnowball@163.com。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1日
附件2: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本科教学贡献奖”评选指标.xlsx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本科教学贡献奖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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