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制度及表格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医院研究生 在杭州院区实习轮转的暂行规定 (2014年9月修订)
作者:教育教学处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1318 发布时间:2014/9/23 17:00:53

温医大眼视光【2014】68号文件

根据相关部门讨论,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修订研究生在杭州院区实习轮转规定,新修订的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在2014级及以后全日制研究生中执行,2009级及以后七年制专业亦参照此规定执行。现将眼视光学院研究生在杭州院区实习轮转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杭州院区轮转人数的确定

(一)根据研究生和七年制学生人数、温州总院和杭州院区的业务量和带教能力测算,要求每位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2014级及以后)至少有一轮在杭州院区实习;每位七年制学生(2009级及以后)在第6-7学年至少有一轮在杭州院区实习;其它类型的研究生可自愿申请去杭州院区实习。

(二)杭州院区每轮轮转研究生数量约为20/轮(具体人数将根据眼视光学院、医院和杭州院区的实际情况讨论决定)。

二、研究生在杭州院区实习轮转计入研究生在读期间临床轮转时间。

三、研究生在杭州院区轮转期间,按照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研究生实习管理和考核制度、杭州院区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带教、考核和管理。

四、研究生在杭州院区轮转期间,住宿由杭州院区负责安排,并做好管理工作。

五、研究生到杭州院区实习轮转的来回路费由研究生本人自理。

六、研究生在杭州院区实习期间,津贴发放标准和规定与温州总院相同。

七、研究生在杭州院区轮转期间,考勤及请假等审批工作由杭州院区医教部负责。杭州院区医教部每月需将研究生考勤和请假审批等情况汇总至研究生部。该内容将作为发放津贴的依据。

八、杭州院区面向该院实习生设立杭州院区奖学金,评选标准和额度按照《杭州院区优秀实习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具体工作由杭州院区医教部负责实施。

九、研究生临床轮转安排具体工作步骤

(一)温州总院医教部发放轮转研究生选科志愿表(其中包括温州总院各科室和杭州院区)。

(二)温州总院医教部汇总、调整研究生实习轮转表后,将安排至杭州院区轮转的研究生名单交由研究生部确认后,温州总院医教部予以公布轮转安排表,并将最终确认为杭州院区轮转安排的实习研究生名单发至杭州院区医教部。

(三)研究生在杭州院区轮转的科室安排由杭州院区医教部负责统一安排,温州总院在汇总选科志愿时,不再整合两个院区的具体科室轮转安排。

(四)研究生出发前往杭州院区之前,需在研究生部签署《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外出安全责任协议书》(一式两份)。

 

十、本制度自2014年9月10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部、温州总院医教部、杭州院区医教部共同讨论后报分管领导确定。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外出安全责任协议书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vered.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0507611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