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评阅答辩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茜茜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972 发布时间:2023/7/4 17:25:04

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3年下半年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所有论文评阅申请人须在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6日期间,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申请。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方式: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进入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学生服务系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发表论文登记(详见附件5-1

1.学术型研究生以及药学护理生物医学工程等学科的专业型研究生须首先进行“科研——成果维护”,填写相关内容(“否用于学位审核”须选择“”)并上传附件,点击“提交”。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专业型研究生无须登记发表论文信息,请直接进入“学位——评阅申请报名”填写申请信息。

3.发表论文登记注意事项:

(1)在职研究生网上登记的发表文章必须在现场审核前见刊,即:SCI期刊需提供收录证明+文章全文或者刊源证明+文章首页(图书馆盖章)+正式的Proof全文;中文期刊需提供原刊1本+文章全文复印件1份否则不予评阅!

(2)须标记1文章用于学位审核。

(二)论文评阅申请

1.所有学生须点击进入“学位——评阅申请报名”,填写相关内容,保存后勾选“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全部内容均符合本人真实情况,本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然后点击提交”。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点击页面下方“导出”,下载并打印《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后,找导师签字(导师在国外可以向学院陈茜茜老师申请使用导师电子签,其余均需手签

2.论文评阅申请信息点击“保存”后可以再次修改,“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提交前请确认信息无误!(提示:请留意页面右上角“审核状态”的变化,如申请信息被驳回修改,请在报名期限内及时修改并再次提交申请。)

论文评阅申请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2。

温馨提示:

1.在提交评阅申请前,请务必事先与导师确认自己的“学位论文实际所属一级学科”、“学位论文实际所属二级学科”以及“学位论文实际研究方向”等涉及论文送审的关键信息是否足够准确,以上信息的填报将用于论文盲审系统中相应学科和评审专家的选择与指派,直接影响论文评阅的进度与结果。

2.此前提交过论文评阅申请但未通过者,须重新提交评阅申请方能参加本次论文评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院撤销此前提交的申请信息才能重新提交论文评阅

 

二、提交学位论文评阅稿电子版

(一)第一阶段:院内评阅,时间8月18日-8月30日

1.评阅申请人须于8月17日10时前登陆“温州医科大学论文送审平台”(网址http://wmu.lwglxt.com),点击“论文管理”上传论文电子版上传学位论文评阅稿。

注意:院内评阅阶段将论文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

2.论文上传权限开通后会在钉钉群内通知,群二维码详见附件1。每个学生只能上传一篇论文

3.论文电子稿提交pdf版本,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1)论文须包含封面和目录;

(2)隐去学位论文评阅稿中所有涉及到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相关身份信息的内容(单位可保留),论文封面须保留“学科专业”和“类型(学术型/专业型)”信息;

(3)隐去评阅稿中的发表论文附表及致谢内容。

未按如上要求上传者,不予评阅。务必按时上传。

4.修改评阅稿时间评阅完毕-9月2日

温馨提示:

院内评阅阶段由各自导师进行评阅,请同学们认真完成论文撰写,主动、积极、及时地和导师沟通、修改论文直至定稿

只有导师在系统中给出“审核通过”的意见(评阅申请人可在系统中查询到导师意见,请及时确认),评阅申请人方能提交论文评阅稿参加学校的论文评阅。

(二)第二阶段:提交学位论文校内评阅稿

评阅申请人须于9月3日14时前上传学位论文校内评阅稿,每个学生只能上传一篇论文,请不要将待修改版本上传,确定修改完毕再上传,只有一次上传机会

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进入系统的“学位——上报信息录入”填报相关信息并点击“提交”。请务必仔细核对该页面的全部信息,如发现个人信息错误,请及时联系学院进行驳回修改。

2.完成“上报信息录入”后,进入“学位——提交学位论文”填报学位论文信息,上传学位论文及摘要,PDF电子稿大小不能超过30M。

3.评阅申请人在 “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成功上传学位论文后,须及时通知导师于9月4日24时前登录系统完成审核(在凡科系统“温州医科大学论文送审平台”的留学生无需进行此项审核),若导师未审核将直接影响论文后续查重与评阅(导师审核流程见附件5-6

温馨提示:

 “上报信息录入——去向信息”中的“去向类型”如果选择“就业”,后面所有字段必须全部填写,不能为空;如果尚未确定工作去向,请在“去向类型”中选择“其他”。

“上报信息录入”页面所有字段除备注信息外都必须填写,不能为空。

4.论文评阅稿电子版要求如下:

(1)论文电子稿pdf版与摘要txt(中英文)为必传项;论文须包含封面目录

(2)隐去学位论文评阅稿中所有涉及到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相关身份信息的内容(单位可保留),论文封面须保留“学科专业”和“类型(学术型/专业型)”信息;

(3)隐去评阅稿中的发表论文附表及致谢内容。

未按如上要求上传者,不予评阅。务必按时上传,逾期上传论文无效。

 

三、现场审核

(一)时间和地点

论文评阅申请人于9月7日 14:00-16:30,至眼视光医院2号楼20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及提交材料,本次评阅申请无效

(二)提交材料

1.请按资料清单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1:提交材料清单”),提交材料清单需自行打印一份,填写好“学号、姓名、专业”后带至现场

2.现场审核提交材料相关说明见附件5-3

3.提交材料中已发表文章复印件其他注意事项:

(1)如为浙江大学最近版“TOP 期刊目录”刊物,需提供收录证明;如发表文章所在期刊无近五年平均 SCI 影响因子,须提供相关证明(如图书馆提供相关证明或网页检索结果的截图与链接等);

(2)如作者本人与其他作者署名共同第一作者的 SCI 收录论文,其所得影响因子经折算后无法达到学位申请条件,须提供其他作者放弃将该论文用于学位申请的声明(附件5-4),此声明须经导师签字,上交后由学院统一盖章;

4.申请人只须提交 1 篇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发表文章复印件(无须提交多余发表文章),且所提交的发表文章复印件必须与《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中登记的“已发表文章题目”一致

5.学位论文评阅稿封面格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相关表格-3);学位论文编排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4:相关文件-3)。

 

四、论文相似度检测

评阅申请人须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评阅。详见《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实施办法(试行)》(附件4:相关文件-2)。

 

五、校内评审事宜

(一)校内评审结论

1.校内评审结论分如下3类:“同意该论文送外单位进行评阅”、“同意该论文修改后送外单位进行评阅”和“不同意该论文送外单位进行评阅”。

2.若经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的校内评审最终结论为“同意该论文送外单位进行评阅”,则视为通过本次校内评审。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务必经导师审阅同意后,再次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

3.若经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的校内评审最终结论为“不同意该论文送外单位进行评阅”,则视为没有通过本次校内评审。学生须根据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充分修改(修改时间不少于六个月),经导师审阅同意后于下学期重新申请论文评阅。

(二)通过校内评审的学生修改学位论文

预计时间:2023年9月25日-27日(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并于27日前提交学位论文修改稿(校外盲审稿)。

(三)上传论文修改稿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论文修改稿,修改稿上传方式和通道与上传初稿一致,还须在论文上传页面对论文题目、关键词、研究方向等有调整的信息进行校正更新(为了确保已上传,请上传完成后下载查看)。

注意:校内评审最终结论为“不同意该论文送外单位进行评阅”者,无须提交修改稿。

 

六、研究生院只接收学院提交的论文,个人直接提交的论文研究生院概不受理。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3年7月4日

 

眼视光2023论文评阅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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