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注册是研究生学籍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保证。为切实加强研究生学籍注册管理,请各位同学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注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对象:
全体在籍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硕士、在职博士)。
二、注册时间及地点:
①学院路校区
时间:9月14日8:30-11:00,14:00-16:30
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2号楼20楼会议室对面
②茶山校区
时间:9月15日8:30-11:00,14:00-16:30
地点:6A307教室
三、注册须知:
1、严格学年注册管理工作:研究生无特殊情况者须本人持研究生证、身份证按时注册,不可冒名顶替(根据教育部要求,研究生证信息页面和注册信息页面最后要复印存档学生学籍档案)。
2、各位同学应在注册前根据学校财务缴费通知,完成学费或住宿费缴纳工作,否则不予注册。如经济确实困难,尚无法缴清学杂费者,凭贫困证明到各学院办理学杂费缓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办理注册手续。
3、在温州地区之外进行临床及科研工作的研究生需:
①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委托注册申请单》(附件1);
②登记在线表格【腾讯文档】学籍注册特殊情况名单;
③将研究生证与《申请单》寄给在温同学,由在温同学代为注册,(该部分同学注册时间可推迟至9月18日8:30-11:00,14:00-16:30,地点为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2号楼20楼教育教学处)。
无委托书者不得注册,相关材料学院统一存档。
4、如遇研究生证遗失请:
①登记在线表格【腾讯文档】学籍注册特殊情况名单;
②尽快补办,并于9月28日前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2号楼20楼教育教学处盖章完成注册。
5、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注册者,须:
①登记在线表格【腾讯文档】学籍注册特殊情况名单;
②填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表》(附件2),并将《申请表》寄送各班班长,班长于9月18日前提交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2号楼20楼教育教学处。注册请假最多两周,请假时间到期前,须及时到教育教学处进行补注册。
6、未按时注册者学校将根据研究生所在年级,做出相应处理,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①延期半年学籍注册;
②停发各类补助津贴一学期;
③学术型研究生停止其科研工作,专业型研究生停止其临床实习工作;
④毕业班学生不接受学位论文提交、不允许参加上半年论文评阅;
⑤停止开具所有学籍、成绩等证明;
⑥停止参加各类评奖评优的资格;
⑦停止参加中期考核资格;
⑧在职博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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