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认定办法》(温医大〔2022〕57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3级博士研究生和护理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员备案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备案原则
导师组应以导师为主,由合作导师或协助导师组成导师组,人数为3人,导师组成员均须是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员理论上应都是博士生导师。指导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和护理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导师组为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可予以认定。
二、工作程序
1、导师于11月26日前填写导师组成员备案表(表单后续由学院私信发送,若无导师组可以不填)。
2、学院审核汇总后将纸质版、电子版备案表交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审核后对导师组情况进行备案。
学院联系人:陈茜茜,0577-88068950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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