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条例》规定(详见学生手册):
1.凡课程不及格或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未达规定要求者可申请重修(研究生毕业要求之一为所有课程通过,即达到60分;申请学位要求之一为全部学分已获得的情况下所有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四舍五入达75分);
2.因故(休学、出国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学习的研究生可报名课程补修。
3.申请缓考的同学无须进行重修、补修报名,请及时关注考试通知及考试名单。
一、本次可申请的重修、补修课程
详见《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会开设部分研究生课程》。注意,只有本学期开设的课程能申请成功,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暂停报名重修。
二、申请截止时间
2024年3月6日24时,逾时不处理。
三、申请方式
1.登录研究生服务系统
2.按下图操作,选择“培养——重修申请”后,点击相应课程后的“申请”按钮即可完成该门课程的重修申请。
3.补修报名者请填写下方在线表格表1
四、报名结果查看
学院、开课学院审核后,将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预计完成时间:2024年3月7日。
五、重修补修者请根据课程表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准时上课。
重修课程经审核通过后,同学们请持续关注上课通知、按时上课(报名重修后,平时成绩也重新计算,请及时添加课程钉钉、微信群等,遗漏、超时提交平时作业)。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条例》规定:
“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不定期考勤制度,一般具有2个学分的课程不定期点名不少于3次,具有3个学分的课程不定期点名不少于4次”,学生上课不得迟到早退,其中,“未经准假缺勤一次者,该课程平时成绩扣5分;未经准假缺勤三次者取消参加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同学们应遵守课堂教学纪律,认真学习,根据各门课程教学安排,准时上下课。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4年2月29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会开设部分研究生课程.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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