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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方正千 来源:教育教学部 点击量:0 发布时间:2024/11/18 17:02:01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4〕164号)、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 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科教发函〔2024〕16 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网址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cmegsb.cma.org.cn),账号共用,不允许修改。

    二、项目定位

    项目须整合专业领域内国家级权威专家等学术资源,面向全国学员招生,省外学员优先,以提高全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素质为目的。

    三、申报时间、方法

    申报时间:本次申报从2024年11月18日开始。因项目为限额申报,根据要求我院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并排序,故我院申报人提交申报书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

    申报方法:申报人下载附件2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打包发送至邮箱:148240955@qq.com。经评审通过后登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填报。

    四、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应为省内在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近3年曾担任过国家级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且执行情况良好。每人限报1项,申报项目内容应为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必须参与项目授课。

    2. 我院授课教师在项目师资占比应不低于50%,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学时。项目申报内容中授课教师、授课题目及内容等尽量与执行时一致

    3.项目内容须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根据培训对象的实际需求合理设计。注重发挥项目示范和引领作用,加大对外省学员和基层学员的支持力度。

    4.须坚持公益性原则,遵守医疗卫生行业学术会议活动管理的相关要求。

    5.申报前请联系教育教学部方正千(60013777789863),再行申报。

    6.项目获批后如无法执行将影响单位次年申报,请在申报前务必考虑清楚项目的可实施性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2025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1).pdf

申报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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