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学生版)
关于2015级眼视光医学53一体化专业本科与研究生学习阶段衔接安排的通知
作者:教育教学处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818 发布时间:2020/6/16 16:55:40

 

一、本科阶段学习和毕业事项:

627日:结束实习返回温州医科大学;

6月底:学位授予仪式;年级大会(含研究生培养阶段要求);

73日:领取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入院手续与进点培训:

629日:办理眼视光医院入院手续(学生填写附件1表格,由班长组织本班同学办理)。

73日:无菌操作培训;布置裂隙灯/眼底镜等临床基本技能复习任务(学生可借用教学实验室练习)。

824-28日:眼视光医院实习进点培训,无菌操作、裂隙灯/眼底镜考核。

三、研究生公共课程:

完成研究生公共课上课和考试(具体时间由学校研究生院安排)。

四、科研月:

76日至815日为科研月,学生按照导师要求开展科研,做好培养计划和研究选题工作;在后续研究生阶段继续进行科研工作,毕业论文按照温州医科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

8月下旬:参加住培并轨培养的研究生在浙江省住培系统报名(具体日期待浙江省卫健委通知);科室入科培训;在我院住培信息管理系统注册。

831日:正式入科开始住培轮转。

六、纪律要求:

1. 76日开始即进入研究生阶段,开始排班,学生需按排班每天进行签到和签退(排班在医院THISEYE系统查询)。研究生考勤纪律要求详见《加强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及纪律管理的规定》(温医大眼视光党政办[2019] 2号)。如导师要求赴杭州或茶山校区或外地进行科研工作的,按该文件规定的流程办理。

2. 疫情防控要求:及时关注学院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去疫情高风险地区,离开温州须报备。

七、住宿:

实习结束返校入住学院路校区,并由学校安排研究生阶段的宿舍。若导师要求赴杭州或茶山校区、或因特殊原因不在学生宿舍住宿者,须提早向研究生管理科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执行。

八、放假安排:815日至823日放假。

九、其它事项:

按学校规定,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方可进入研究生阶段和住培并轨培养。请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学生,关注学校有关补考等通知。获得相应证书后立即告知学院,以便安排下一阶段学习。在获得本科证书之前,学生须与学工办保持联系、定期汇报个人情况。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医院

教育教学处

研究生管理科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615

附件1 研究生入院 / 离院手续登记表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附件3.眼视光研究生住培生考勤及纪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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