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教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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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一批)通知
作者:教育教学处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4237 发布时间:2023/5/9 16:55:54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温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温医大研〔201940号),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名单

经过学院资格初审、学校复审、专家评分及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择优确定面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现场报到

(一)报到时间

1组:511日周四上午8:30

2组:512日周五上午8:30

(二)报到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学院西路270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1号楼6610教室

(三)材料审查

考生根据报到时间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进行现场报到和材料查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要求如下:

 

1.硕博连读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2.“申请-考核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应届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及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往届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本科和研究生)和学位证书(学士和硕士)原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件

临床医学硕士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职称证明材料原件(若有)

 

上述材料中1-3为申请学术型博士学位必须提供的材料,1-5为申请专业型博士学位考生必须提供的材料。

(四)提交个人陈述环节和文献研究汇报PPT(合成1PPT):PPT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点复试内容。

(五)心理测试:请参照《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一批综合考核通知》(https://yjsy.wmu.edu.cn/info/1008/10974.htm)进行。

(六)考生大会

报到当天上午10:30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1号楼7711会议室召开考生大会,请所有考生务必准时参加。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候考时间:

1组:511日周四中午11:30

2组:512日周五中午11:30

(二)复试方式:现场复试综合考核

(三)复试候考地点: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1号楼6610教室

 

四、复试内容

(一)个人陈述:要求做英文PPT英文汇报,限时6分钟,内容包括:

1.本人基本情况;

2.硕士期间的科研经历和业绩;

3.硕士期间的个人成长;

4.读博的研究计划。

(二)文献研究汇报:报考导师从本领域外文高水平杂志中选出3篇论著文献,由教育教学处发给考生,由每位考生任选一篇做中文PPT中文汇报,围绕文献阐述该研究领域的现状和价值等,限时8分钟。

(三)考官提问6分钟。

 

五、拟录取

综合考核专家结合申请人各方面情况,现场独立评分,分专业分导师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于复试第2天上午9:00现场办理拟录取手续,地点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1号楼5512教室。

 

六、体格检查

请考生于522日前将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原件(至少含胸部透视检查、血、尿常规、肝功、色觉检查)交至学院。6个月内已参加所在单位体检(三甲医院体检)的考生,可提供既往体检报告复印件。

 

七、纪律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进入考场时考生不得携带除身份证件外的任何物品。

(四)严禁考生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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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结果汇总表(第1批)(5月10日更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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