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上报材料统一于2023.11.24日提交到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所以请各位老师于11.22日之前提交到院级学分管理人员处。
关于申领2023年初级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通知(1).doc
关于申领2023年初级卫技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通知(1).pdf
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实验教学
临床教学
国际教育
继教进修
教师发展
联系我们
眼视光教学资源共享平台
温医大EYE时光
眼视光研究生教育
Copyright© 2025 All Rights Resevered.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0507611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