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组:
接学校继教学院通知,2023年度校级“精品项目”“优秀教师”“优秀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已经开始,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继续医学教育精品项目
1.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学术影响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本年度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未因以往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罚。
2.参评项目须符合国家、省与学校继续医学教育相关规定,项目本年度实施管理规范、教学效果好、学员评价高,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办学层次高,在落实健康中国和乡村振兴战略,助力健康浙江建设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和发挥积极作用;
(2)在弘扬医学人文精神,传播先进医疗理念和技术、医学研究成果,促进科教兴国,扩大继续医学教育国内外交流,促进医教研协同发展等方面表现突出;
(3)卓有成效地开展面向行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在促进专业发展或校地合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果;
(4)发挥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将教学科研成果与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有力促进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成果转化;
(5)利用教学资源优势和智力优势为社会提供医学教育支持服务,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
(6)项目设计具有创新性,在品牌建设和塑造继续医学教育核心竞争力方面定位精准、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二、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优秀教师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继续医学教育事业,责任感强,立德树人,善于融合思政教育于教学工作;
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教学研究,能将现代化的教育技术用于教学,根据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特点,因材施教,拓展知识结构,教学效果好;
3.2023年成功申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或申报及备案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能按照教学计划完成该项目本年度面授或网络教学任务,教学课程设计新颖,教学质量高,学员评价好,获得国家、省级继续医学教育专家库成员或省级及以上优质项目、精品项目负责人优先;
4.参与实际教学工作,从事继续医学教育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研究教学规律,建立符合学员实际的教学设计,实施互动性强的教学方法,着力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5.与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对教学中的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与建议。在课程团队重发挥传帮带作用,关心青年教师成长,关心继续医学教育发展。
6.本年度无教学事故及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或未因以往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罚。
三、继续医学教育优秀管理工作者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维护温州医科大学及所在单位部门办学声誉,热爱继续医学教育事业,有较强的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意识,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本年度未出现违规违纪问题或未因以往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处罚,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质量管理、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2)从事继续医学教育理论和政策研究且成绩突出;
(3)在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课程体系策划和建设方面发挥较大作用,在业界或区域有较大影响;
(4)参与国家、省、学校有关继续教育改革建设工作;并获得良好的评价工作;
(5)负责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宣传、管理、运行等具体事务,并取得良好成绩;
(6)热心服务教师和学员,获得教师、学员或委托单位高度评价;
(7)爱岗敬业,为本部门继续医学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具体通知和表格见附件,请大家与2月18日前将资料提交至方正千处。邮箱地址:148240955@qq.com
教育教学处
2023年12月
附件:
温医大继教〔2023〕30号--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优秀办学单位”“精品项目”“优秀教师”“优秀管理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vered.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0507611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