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学生版)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2022-2023学年“优秀住培学员”奖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胡静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1121 发布时间:2024/2/26 9:42:46

“优秀住培学员”奖学金旨在奖励临床学习表现优秀、能力突出的学员,根据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规则,现2023年度 “优秀住培学员”奖学金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在院在岗住培学员(含本单位学员、社会学员、外单位学员、眼科专硕),除23级学员外,均可申请。

2.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

1)截止申请之日仍有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2)本学年内出现丙级病历(根据医院公布的医疗查房和病历二级质控结果);

3)本学年内出科考核不合格者;

4)本学年内由于休学、请假等原因导致轮转延期者、缺勤者;

5)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

6)本学年内有违法违纪(含值班脱岗、旷工等),有医疗差错或事故者,有立案投诉者。(由医务处审核)

二、评选名额:

共评出20名优秀住培学员,按不同年级分类评选。

三、评选标准:

1.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爱岗敬业,尊敬师长,诚实守信,刻苦学习;遵守各级法律法规和培训基地各项规章制度。

2. 扎实掌握临床理论、知识和技能,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出科考核、年度考核等成绩优秀。

3. 有良好的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各类学习实践和公益活动。

4. 积极宣传住培制度与政策,主动参与基地住培建设工作和帮助其他学员。

5. 疫情期间主动参加科室抗疫工作,在疫情严重时挺身而出积极参与临床医疗工作者优先。住培期间积极参加理论或技能大赛获得奖项者优先;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表彰的住培学员优先。

四、评选方法

1. 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填写附件2《申请表》,于229日中午12:00前将申请表扫描件及佐证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71717559@qq.com,邮件以“优秀住培学员+温医大学号+医院工号+姓名”命名。 业绩材料起止范围为202291日至2023831日止

2. 材料初审:教育教学处按照上述申请条件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3. 量化评分:

1)根据中国住院医师核心胜任力原则、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设置量化指标,详见附件1

2)由教育教学处、研究生管理科、医务处、各年级学员代表组成评分小组,进行量化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获奖名单。

3)拟获奖名单公示。

四、结果运用: 

1. 入选院级优秀住培学员者,择优推荐参评校级、省级优秀住院医师。

2. 作为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重要依据。

    未尽事宜,按照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选规则执行,由教育教学处、研究生管理科和医务处负责解释。

 

教育教学处 研究生管理科 医务处

2024226

附件1:优秀住培学员评分表 .docx

附件2:优秀住培学员奖学金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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