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第一批)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专业
眼科学(100212)
生物医学工程(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107200)
生物医学工程(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学位 085409)
二、心理测试
请考生于4月10日8:30至4月11日16:00登录平台自行完成心理测试,操作流程详见《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通知》(https://yjsy.wmu.edu.cn/info/1008/78481.htm)。复试考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
三、现场确认
考生需在4月12日9:00-12:00至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2号楼5楼报告厅进行现场确认,并参加以下环节:
(一) 现场报到、资格审查
考生需根据学校研究生院《温州医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通知》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入学资格,已入学取得学籍者取消学籍。现场请携带以下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附件1填写并签名
2.初试准考证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若原件为电子件,需彩色打印;往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5.《温州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2),须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盖章
6.学籍学历证明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以及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五年制8个注册章以上,四年制6个注册章以上)。没有完整注册学生证者须提供高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应届证明。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验证),以及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获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
7.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425分者,可提供四六级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对临床医学专业型考生的重要提示: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文件规定:“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考生,不能报考执业医师”,故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型研究生,务必确保自己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专业为“临床医学或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不得加注任何方向。故该类应届生学生证已带方向的,请务必到教务部门开具应届证明,确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专业为“临床医学”,不带任何方向。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1、2、5交原件,3、4、6、7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分组抽签:现场抽签以确定面试分组。
(三)提交个人陈述环节PPT:PPT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点复试内容。命名格式:报考专业代码+姓名,自带U盘。
(四)色觉检查
(五)4月12日下午16:00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2号楼5楼报告厅召开考生大会,请所有考生务必准时参加。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候考时间:4月13日上午8:30开始候考
(二)复试候考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学院西路270号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1号楼,具体地点根据复试分组安排。
(三)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六、复试内容
(一)个人陈述(PPT汇报,6分钟)
(1)中文自我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就读学校与专业、学习成绩情况、奖惩情况、担任学生干部职务或社会工作情况、个人性格爱好等);
(2)如果考生在大学就读期间有参与科研项目和创新创业项目,请列举项目类型、等级、项目名称、所有成员姓名、本人排名等,并选择其中一个科研项目或创新创业项目进行阐述(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背景和意义、本人对该项目的贡献、项目成果等)。要求制作中文PPT。
(二)综合素质考核(2分钟)
(三)英语演讲(4分钟):考生当场抽取一个英语题,要求围绕该题用英语即兴演讲。
(四)专业题阐述与综合问答(8分钟):考生当场抽取一个专业题进行回答,并接收考官提问。
七、拟录取
复试结束后,对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复试成绩×40%)进行统分,分专业按从高到低排序,并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结果由研究生院统一在官网进行公示。
八、纪律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考生必须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进入考场时考生不得携带除身份证件外的任何物品。
(四)严禁考生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4年4月9日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doc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第一批调剂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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