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医大教发〔2024〕12号
各学院、教学医院、社区卫生实践基地:
为进一步推进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迎接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学校将开展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眼视光学院、精神医学学院、台州医院、社区卫生实践基地(梧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鹿城区大南门卫生院,临海市古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二、检查内容
(一)学院材料
近三年的学院材料,包括学院组织管理清单材料、实习教学情况清单材料、教研室基础教学档案清单材料、教研室其他资料清单(附件1)。
(二)听课看课
针对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专家进校考察期间有排课的老师,开展听课、看课、评课,包括课堂理论授课,临床小讲课和教学查房。
(三)试卷检查
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办法》(温医大教〔2022〕99号)要求(附件2)和《温州医科大学考试管理和试卷专项检查指标观测点》(附件3)要求,对近三年的试卷从试卷命制、试卷批改、试卷分析、成绩构成、考试管理和材料归档等方面进行检查。
(四)教案检查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教案书写指标观测点》(附件4)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教案》样例模板(附件5),对近三年的教案从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方面进行更新。
三、检查时间和安排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两期:
第一期:2024年6月下旬-7月下旬
第一期专项检查主要以检查档案材料为主。专家组针对各项材料细致查阅,反馈问题,请相关学院和教学医院在暑假期间开展相应整改,其中,社区卫生实践基地检查要求详见(附件6)。具体检查时间和内容详见表1。
第二期:2024年9月初
第二期专项检查主要开展听课看课,考察第一期专家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同时模拟认证流程开展预认证,包括院长报告、听课看课、人员访谈、师生座谈、材料查阅、教研室走访等。其中,院长报告PPT由教务处具体通知落实。
四、工作要求
1.临床学院和教学医院务必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做好材料准备工作,以备专家现场调阅。
2.本次检查组由校级督导专家,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24年6月13日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类专业认证学院(教学医院)材料准备清单.docx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规定.pdf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考试管理和试卷专项检查指标观测点.xls
附件6:温州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社区卫生实践基地考察内容.docx
附件7:教学建设和管理的指标观测点检查情况(2版)(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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