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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24年招录公告
作者:方正千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355 发布时间:2024/7/23 17:00:33

一、基地概况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是眼视光高等教育的创立者和引领者。我院于上世纪80年代将经典眼科学与现代视光学有机整合,构建“大眼科”学科体系,首创眼视光医学专业。该专业是以眼为工作对象,通过手术和药物等医学手段与“光”为代表的工程技术(激光、镜片、人工晶状体等)紧密结合,以完善视觉为目标的医学学科。

我院构建了涵盖本科、本硕、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在内的全链条的教育体系,是我国规模最大、最为系统的眼科眼视光人才培养基地,获得行业学界赞誉、政府和社会认同,是眼科学领域唯一的国家级一流专业,在中国大学最好专业排行榜上连续多年蝉联第一名,被国际学界誉为眼视光教育的“中国温州模式”、“世界上最好的眼视光教育模式之一”,3次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累计毕业生5700余人,占全国眼科医生的1/8;并推动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等60余所高校开设眼视光专业。

附属眼视光医院成立于1998年,是全国首家集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于一体,提供全程、全面、全生命周期眼健康服务的眼视光医院。2009年经省卫生厅批准增挂“浙江省眼科医院”,2010年开设杭州院区。我院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国医院科技量值(STEM)综合排行榜连续5年位居全国眼科医院第1;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位列眼科专科医院第1,连续4年获评专科医院最高A等级。2021年获评浙江省首届“十佳医院”和“医学高峰高地”建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是我国唯一同时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的机构。

医院专科齐全,共设24个临床亚专科及7个临床中心,医院年门诊量97万人次,开展手术7万余例,实施日间手术2.4万例。医院构建眼全科门诊、专科门诊、名医专家团队门诊、疑难眼病联合门诊“四位一体”分级诊疗模式;日间手术与管理入选全国改善医疗服务最具示范案例。2018年筹建眼视光医院集团,除温州总院外,已在海南(博鳌)、上海、苏州、杭州、宁波、台州、绍兴、丽水等地建立10余家分院;是海南博鳌超级医院里唯一的眼科团队。

 

二、住培工作概况

我院是眼科领域较早开展住培的机构,也是全国最早一批实施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与住培并轨培养的机构。1998年成为浙江省首批全面开展住院医师规培的单位;2006年成为卫生部首批眼科专科医师培训基地,面向全国招收培训学员;2008年主办全国眼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研讨会;2012年成为浙江省首批“住培新模式”试点基地,全面实施专硕与住培并轨培养制度,并作为国家眼科住培标准起草单位;2014年获批首批国家级住培基地,2018年成为国家级眼科住培骨干师资培养基地。

本基地具有丰富的教学资源。我院的临床技能教学中心入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眼科领域唯一),中心面积2300平米,设有七大实验教学系统,配置模拟、虚拟等设备,是国内规模最大、设施最先进的眼科技能教学中心。我院专家主持编写我国眼视光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规划教材、国家医学电子书包(眼科学)等教材80余部,主编眼科专著30余部。我院是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全国眼科仅2家),累计培训眼科医师和专技人员8万余人。

本基地开发系列临床课程,分为入培、培训中期两个阶段开展教学,并配套建设线上课程,在中国大学慕课、人卫慕课、智慧树等网站上线运行,所有临床课程均入选了国家级和省级一流课程。本基地针对眼科显微手术培训周期长的痛点,创新构建以“四阶五段”为特征的眼科显微手术课程体系,实行分层分级教学,其中前2阶为通用手术技能,后2阶为专项手术训练。住培学员须通过II阶考核方可申请结业,IIIIV阶作为进阶内容。我院牵头制定了《眼科显微手术教学模式专家共识》在《中华眼视光学与视觉科学杂志》刊发。

本基地拥有一支高水平教学团队,临床带教师资160余人,其中博导20余人,硕导60余人,80%以上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教师团队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首批)、国家级教学团队、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等;教师入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住培带教老师、全国师德标兵、科技部创新领军人才、卫健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首批“特级专家”、浙江省功勋教师等;我院专家担任教育部临床医学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教育部眼视光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中国医师协会毕业后教育眼科专委会副主任委员;担任中华眼科学会副主任委员,14人次入选中华眼科学会学组组长或委员,是入选中华眼科学会学组成员最多、涉及组别最广的眼科医院。

教师团队受中国医师协会委托,承担全国眼科首次业务水平测试的命题工作(牵头单位);教师入选人卫社住培案例库评审专家;受邀在中国眼科医师协会年会、全国眼科师资培训班、以及浙江、河南、黑龙江、江西、新疆等省(自治区)的住培师资培训班讲课、担任教学活动评审专家;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举办全国眼科住培基地教学主任会议,与国际眼科理事会和北大联合承办眼科学教育师资培训班等。

 

三、学员培养概况

 

(一)培养过程与要求

我院制定了《住培学员培养方案》,依据国家住培标准和六大核心岗位胜任力,以培养具备眼全科诊疗能力、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医师为目标,以“见眼见人、熟技通理”为培养理念,抓住“教师(临床专科)”和“学员”两个核心,强化顶层设计,逐层压实责任,制定“住培十大核心制度”,凝练出“技能强化、考核促动、多线并行”的特色。

学员需接受不少于36个月的连续培训(参加住培并轨培养的专硕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以临床能力为核心,包括理论学习、临床实践、技能训练相结合的培训内容,完成各项培养任务并合格者,方可申请参加结业考核。若培训期内未完成培训或各类考核不合格者,顺延其培训时间。

截至2024年,本基地已培养眼科住培学员700余人;专硕和住培并轨培养以来,四证(住培合格证、执医资格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得率达98%;学员参加国际眼科医师考试(国际眼科理事会主办、中华医学会引进),近年来连续获得中国区第一名。毕业生已成为眼视光眼科领域的中坚力量在全国各大医院、高校以及眼科行业就职,部分毕业生进入欧洲、美国和澳大利亚相关大学和研究机构工作或继续深造。

 

(二)学员待遇

1. 参加住培的专硕:学费、津贴和奖学金详见《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

2. 参加住培的社会学员:除享受国家补助(2/年)、省补助(1/年)之外,基地保障学员工资(4000+/月)、补助(1500-4200/月)、就餐补贴、住宿补贴、夜班费、病历书写补贴等;基地按国家要求缴纳五险一金。经测算,我院社会学员收入名列全省前茅。

 

(三)学员管理与评优

1. 本基地定期开展临床论坛、学术擂台赛等临床能力竞赛活动,对表现优秀者给予表彰。

2. 本基地评选年度优秀住培生,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并向校级、省级推荐。

3. 本基地严格考勤和日常管理,学员在培训期间的教育和管理由培训基地负责。对违反规定者,基地有权给予批评教育、顺延培训甚至终止培训等相应处理,并通报派出单位。

 

四、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简章

 

(一)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拟从事眼科临床医疗工作。

4.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培训任务。

5.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

6. 专业:本科应就读于临床医学专业或眼视光医学专业。如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其专业应为眼科学。

7. 应符合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或已取得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证书》。

8.大学英语六级应≥425分,或取得相应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

9. 外单位学员、已经被其它单位录用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并提供书面说明、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

10. 已经被温州医科大学录取为眼科学专硕者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录取和签订协议等手续。

11. 不接受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的申请。

12. 落实国家卫健委“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报名步骤

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2个步骤。

1.网上报名

学员账号注册、志愿填报:请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学教育信息服务平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 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应当在指定时间内到基地指定地点报到,现场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提交所需材料,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的时间由本基地另行通知。本基地根据申请者信息和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符合申请条件者方准予考核。

申请者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148240955@qq.com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

3)学位和学历证书;

4)英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

5)获奖(荣誉)证书;

6)各类业绩(发表论文、课题立项等)的证明材料;

7)【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9)【已有工作单位者】所在单位推荐信;

10)【已有工作单位者】执业医师资格证;

11)【已有工作单位者】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已离职需提供)、社保缴费清单等工作经历证明。

(三)考试和录取:

1. 报名的外单位学员和社会学员,需参加笔试和面试(两者成绩各占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2. 拟录取学员将统一公示。外单位学员和社会学员,须签订书面合同协议方可确认录取;如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一个月内因学员或派出单位的原因仍未签订者,基地有权取消拟录取资格。

 

(四)招生咨询

联系人:教育教学处:方老师 胡老师;人力资源处:黄老师

电话:0577-88824116

邮箱:1482409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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