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程组长、课程负责人:
教学大纲、教案以及课程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是教学活动中最为基础和关键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大纲编制、教案书写以及课程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课程教学大纲按学校统一的要求与格式制订,文字严谨、简明扼要,名词术语规范。其中,理论课程指全部为理论课时的课程以及包含理论与实验课时的课程,对应按照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格式(附件1)修订;实验课程指单独开设的实验、实践类课程,对应按照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格式(附件2)修订。课程名称、课程编码必须与新版培养方案完全一致(附件3)。
2.教案编写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教案案例》(附件4)和《温州医科大学教案书写督导的指标观测点》(附件5),以教学大纲为依据、教材为蓝本,在熟悉教材、了解学生学情的基础上,结合教学实践经验,组织编写教案。
3. 课程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办法》(附件6)和《温州医科大学考试管理和试卷专项检查指标观测点》(附件7)要求,开展命题、改卷、分析以及材料归档等工作。
二、工作进度安排
1.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始,我院教师需严格按照以上规范,开展课堂教学。
2.请各课程组、课程负责人高度重视教学大纲、教案以及课程成绩评定与考务工作,于2024年8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到教育教学部。
(1)本课程教学大纲
(2)本课程教案(选取2个典型优秀教案先提交,剩余课程教案请于9月15日前提交。)
(3)近三年本课程试卷归档材料(新开课程无需提交)
3.教育教学部将针对上交材料,逐一进行检查和反馈。
4. 联系人:张志成 13600649464,单苑丽 13634286882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格式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格式
附件3: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专业课程代码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教案案例》
附件5:《温州医科大学教案书写督导的指标观测点》
附件6:《温州医科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办法》
附件7:《温州医科大学考试管理和试卷专项检查指标观测点》
附件8:《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关于规范课程教学大纲、教案以及课程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的通知》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理论课教学大纲(适用对象:##、##、##等专业).docx
附件2 温州医科大学##实验课教学大纲(适用对象:##、##、##等专业).docx
附件3: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专业课程代码.xlsx
附件6 关于印发温州医科大学本科生课程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7 温州医科大学考试管理和试卷专项检查指标观测点.xls
附件8:《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关于规范课程教学大纲、教案以及课程成绩评定与考试管理的通知》.pdf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
教育教学部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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