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落实学校《温州医科大学基层教学组织管理办法(实行)》(温医大〔2020〕1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教学组织管理的通知》(文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学组织管理办法》,现开展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课程负责人、课程建设秘书遴选工作。
一、基本条件
(一)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修养,治学严谨,勇于创新。
2.专业素质过硬,熟悉本专业的发展动态,了解社会对相关人才的需求状况。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具有丰富的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经验,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强,教
学工作业绩突出。
(二)课程负责人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修养,治学严谨,勇于创新。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良好。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课程建设和改革中做出过一定成绩。
(三)课程建设秘书
1.热爱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修养,治学严谨。
2.原则上为硕士及以上学位,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二、遴选途径
(一)教研室主任、副主任
教师个人报名,经教学管理部门初审、学院审核后聘任。报名人员填写《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聘任报名表》(附件1)。
(二)课程负责人
由教研室推荐,经教学管理部门初审、学院审核后聘任。教研室填写《课程负责人推荐表》(附件2)。
(三)课程建设秘书
由课程负责人推荐,经教学管理部门初审、学院审核后聘任。课程负责人填写《课程建设秘书推荐表》(附件3)。
以上表格请于9月29日前交至教育教学部(单苑丽 88067963)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研室主任(副主任)聘任报名表.docx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课程负责人推荐表.docx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课程建设秘书推荐表.docx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研室及课程名单.xlsx
教育教学部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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