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科时间为每月 1 号,请同学在每个月底和下一轮转科室老师联系入科事项,以及入科培训。如遇到节假日等特殊情况,请同学主动和各个科室老师联系,可能有更改,在附二医轮转期间的节假日安排以所在科室要求为准。目前近一年的入科时间如下 表(仅供参考可能有变动)。
轮转月份 | 报到日期 | 节假日 | |
2024 年 12 月 | 12 月 2 日 | 周一 | |
2025 年 1 月 | 1 月 1 日 | 周三 | 元旦节 |
2025 年 2 月 | 2 月 3 日 | 周一 | |
2025 年 3 月 | 3 月 3 日 | 周一 | |
2025 年 4 月 | 4 月 1 日 | 周二 | |
2025 年 5 月 | 5 月 1 日 | 周四 | 五一节 |
2025 年 6 月 | 6 月 2 日 | 周一 | |
2025 年 7 月 | 7 月 1 日 | 周二 | |
2025 年 8 月 | 8 月 1 日 | 周五 | |
2025 年 9 月 | 9 月 1 日 | 周一 |
事假需提前三天请假,纸质请假单(见附件)由科室主任/ 教学秘书/住院总等老师根据临床工作安排进行审核,请假天数以及签字级别按附二医规培要求确定。如签字同意,仍需在眼视光医院 OA 系统中申请,并上传附二医的纸质请假单作为附件。 眼视光医院 OA 请假流程作为津贴发放工作日参照标准。
三、纪律问题处理规定
不服从科室管理、不遵守科室轮转纪律、迟到早退、旷工、 伪造病人签名、伪造老师签名、病历不按时归档等学习态度问题 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医院的考勤和纪律管理规定,上述规定应在入院培训和入科教育中告知学生。
(二)对于初次违反科室考勤规定(不含旷工)者,带教老师应予以教育。
(三)对于违反科室考勤规定(不含旷工)三次及以上者、初次旷工者、初次违反医德医风要求者,由带教老师批评教育, 责令书面检讨,并反馈至临床中心教学小组。
(四)对于书面检讨仍不改者,由教学副主任与学生谈话,谈话内容应厘清原因、说明违反纪律事实、宣教纪律处理规定以及对学生后续学业的影响(中期不合格、出科不合格者需要重新轮转, 将面临延期轮转,将无法准时参加住培结业考)。谈话应有记录, 包含谈话时间、地点、以上谈话内容,并由中心教学副主任和学生签字。
(五)对于谈话后仍不改者,实习科室应暂停该学生实习,给出临床中心建议的处理意见,由眼视光医院教育教学部会同学生管理部门根据学校和学院的实习要求商定处理方案,必要时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
(六)学生的具体纪律处理方案,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温州医 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温医大〔2023〕56 号】、眼视光学院医院相关文件【眼视光学院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加强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及纪律管理规定》(温医大眼视光[2024]29 号)】 的规定处理。
以上管理细则从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研究生管理科、教育教学部,以及附二医研究生与毕业后教育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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