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事,深入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医学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四新”建设工作要求,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引导高等教育理论和实务研究,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我院编制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
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内容
研究课题指南共设置十大类研究方向,申请人可根据以下指南内容,选择相关专题进行申报。课题申请人应当以医学教育和医学教育管理为主要研究领域,针对教育教学领域面临的重要挑战和发展趋势,着力研究和解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课题的研究成果要具有推广应用价值,有助于提升我院医学教育水平、医学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培育一批优秀教学成果,对本领域乃至国家的医学教育具有参考意义和作用。
(一)新医科、新工科人才培养研究与实践
(二)课程建设和课堂教学改革研究
(三)实验教学和实践教学研究
(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与实践
(五)师资团队与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
(七)教育数字化研究与实践
(八)产业学院的建设与实践
(九)教学督导与教学质量监控研究与实践
(十)教育教学评价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在充分调研和查阅文献资料基础上,撰写申报书,做到目标明确、论据充分、逻辑清晰,文字表达流畅。
2.项目负责人每人仅限申报主持1个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
3.近三年曾有院级及以上课题被终止或撤销者,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申报人在2025年2月28日前填写《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1),经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签字,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教育教学部(电子版请发送 355196965@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结题要求
1. 项目结题时需提交《教学研究成果总结》1份,并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与本项目研究成果相关的论著至少1篇。
2. 结题采取书面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结题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结题结论“不合格”者,将公开通报并停止项目负责人的各类教学研究课题和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
五、立项与管理
1.立项:采取“个人申报,学院遴选”的方式:学院初审申报书后,将送校内外专家进行盲审,根据盲审结果,经教育教学委员会审核,择优予以立项,计划本学年立项5项,如有特别优秀者,经教育教学委员会审议,可酌情增加立项数。
2.研究期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一般为两年,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特殊情况可向教育教学委员会提交延期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但总时间不超过三年。
3.中期审核:学院将对研究时间满一年的项目进行中期审核:中期审核采取书面与答辩结合的形式,对进展未达预期目标的项目予以终止。
4.课题经费:按照《温州医科大学学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执行,每项资助3000元。结题后按照《温州医科大学教学业绩奖励办法》之规定予以奖励。
5.因故需更换项目主持人或终止项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教育教学处备案,经教育教学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方可执行。
未尽事宜,由教育教学部负责解释。
申报联系人:李涛;联系方式:0577-88067963,地址:2号楼20楼教育教学部。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附属眼视光医院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书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
2024年12月12日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关于2024-2025学年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和申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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