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学生版)
关于开展温州医科大学缪天荣奖学金评选通知
作者:陈玉玲 来源:研究生管理科 点击量:1 发布时间:2025/1/7 10:09:44

附件 1  2024 年温州医科大学缪天荣奖学金申报表.docx

附件2-2024年温州医科大学缪天荣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为纪念我国著名眼科专家、“对数视力表”和“五分记录法”发明人、眼视光学科的奠基者缪天荣教授对我国的光明事业、眼视光教育体系所做出的巨大贡献,传承缪天荣教授孜孜不倦、严谨治学、高尚谦和的崇高品格,弘扬“精进明德,守正眸远”温医大眼视光精神,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益求精、顶天立地、乐于奉献的眼视光优秀学子,特设立温州医科大学缪天荣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面向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奖项设置:缪天荣奖学金和缪天荣单项奖学金

二、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师生反映良好;

(四)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业成绩良好,参评当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选修课成绩达到规定的要求,体育成绩符合《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有以下任一行为者,不得参加评选:

(1)受到学院、学校相关处罚的;

(2)存在科研诚信、考试诚信问题的;

(3)其它经审核不能通过的。

三、具体奖项评选要求

(一)缪天荣奖学金

1.评选对象:学院在校全日制专科生三年级、本科生三年级及以上、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

2.评选条件:

1)本专科生

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及以上,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热爱所学专业,具有较强的专业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人文素养,成绩显著,平均学分绩点达4.3及以上;

参加各类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并且排名前三。

2)硕士研究生

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及以上,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以第一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公开发表1 篇 A 类论著(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期刊定级名录》(2013年版)或 SCI论著;单位署名为:温州医科大学。

参与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且排名前三。

参加各类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并且排名前三

取得其他较高水平的专业科研业绩,如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并且排名前三;参编专著或教材,并且排名前三。

临床技能表现突出:获院级及以上荣誉,并且排名前三。

3)博士研究生

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及以上,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公开发表1 篇影响因子3分以上的 SCI 论文。

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且排名前三。

参加各类竞赛,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并且排名前三

取得其他较高水平的专业科研业绩,如以第一负责人身份获发明专利、参编专著教材等。

3.评选名额:每年评选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 名,其中本科生不超过5名,研究生不超5名。评选暂定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

 

(二)缪天荣单项奖学金

1.评选对象:学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奖项设置:

1)科研之星

 本专科生

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在SCI、SSCI、A&HCI收录刊物以第一作者(包含共同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署名单位及通讯作者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

B.以第一发明人身份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研究生

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在学校发布的“温州医科大学高质量共识期刊目录”上发表论文,且为第一作者(包含共一),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温州医科大学;

B.在“温州医科大学高质量共识期刊目录”上发表论文,作者排名前三或在1区、2区以第一作者(包含共一,取前2)发表论文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言(会议发言需邀请函和发言人是同一人,包括线上,时间≥5分钟),或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发明人;

C.在1区、2区发表论文(作者排名前2)或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类、重点类)、3区、4区一作(按自然排序)发表论文或在全国学术会议上发言(会议发言需邀请函和发言人是同一人,包括线上,时间≥5分钟)。

每年评选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 名,其中本科生不少于2名。

2)竞赛之星

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大学生医学技术技能竞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中国眼视光医学专业本科生临床技能大赛等学科竞赛(参照《温州医科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清单》),且获省级金奖及以上荣誉的团队负责人或自然排序前三名。

每年评选总人数根据申报情况而定,原则上不超过10名。

3)国际之星

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入选当年学校学院主办的国际交流项目,且赴国(境)外完成交流;

B.经批准赴国(境)外大学(科研机构)完成三个月以内的   进修;

C.经批准赴国(境)外参加高等级学术会议且论文被大会录用(限第一作者);

D.评比当学年在国际英语考试中表现突出者,要求托福≥88或雅思≥6.5或多邻国≥115或PTE学术英语≥68,重复通过者不再重复奖励。

每年评选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 名,根据申报情况设立“国际之星提名奖”若干名,根据学生所参加交流项目类别、目的地、交流时间等情况,给予奖励。奖励金额视当年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学校资助政策和医院资助统筹进行,主要用于参与项目所产生的机票、学费、住宿费等。

注:若学院以外学生入选我院当年国际交流项目亦可参评此项奖学金。

4)干部之星

担任过学院党团班级负责人、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及干事,各类学生社团、协会的负责人可参评。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做事公道,作风正派,团结同学,谦虚谨慎,以作则,具有模范带头作用;学习成绩优良工作务实、勤奋有绩,组织(或作为主要工作人员参加)过全院有影响力的活动。

每年评选总人数原则上为10 名,其中研究生5 本专科生5人

5)文体之星

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本专科生体质健康测试学年成绩达到95分及以上;

B.在校级以上运动会竞赛项目取得积分者;

C.在文艺类竞赛中表现突出者,且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成果。

每年评选总人数原则上为10 名,其中研究生5 本专科生5人

6)公益之星

在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方面中表现突出者可参评,如加入中华骨髓库或各级眼库、完成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捐献造血干细胞、参加“光明行”公益活动、近视防控宣讲活动等;

每年评选总人数原则上为10 名,其中研究生5 本专科生5人,根据申报情况可调整名额

7)进步之星

本学年综合成绩比上学年有较大程度提高,提高幅度在年级专业中≥20%,根据综合成绩提高幅度,从高到低确定相应名额获奖者。【计算方法(取绝对值):(本学年综合排名-上学年综合排名)/年级专业总人数】

每年评选总人数根据申报情况而定。

8)住培之星

学院二年级及以上眼科专硕研究生可参评

实行量化评分(见附件1和表2),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有代表性论著、优秀病历、各类技能比赛成绩优异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每年评选总人数原则上为10 名

9)自强之星

曾获校级及以上“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勤工助学之星”及提名奖等荣誉的本专科生,或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工作务实、勤奋有实绩等体现自强不息精神的优秀学子;

每年评选总人数原则上为10 名,其中研究生5 本专科生5人,根据申报情况可调整名额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于1月14日(周二) 12:00前将相关报名表附件1-2及支撑材料,电子版以(申报奖项+学号+姓名)命名,研究生报名者发送至jfqi@wmu.edu.cn(纸质版交至眼视光医院1号楼709办公室),由研究生管理科审核;本专科报名者发送至mgczzx@163.com(纸质版交至茶山校区同德楼4A305办公室),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参评对象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才可参评;

(二)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评定,并组织现场汇报评审环节;

(三)根据评定结果确定各项奖学金拟获奖人选,并进行公示;

(四)将确定结果上报学院审核;

(五)发文公布评选结果、举行颁奖仪式。

五、特别说明

(一)缪天荣奖学金体现了温医大眼视光人反哺母校、饮水思源的眼视光情怀,增强了校友对母校的情感维系,提倡获奖学生心怀感恩,在毕业之后能够接棒续力资助。

学院成立“缪天荣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分管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管理科、教育教学部、团委、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一个人或团队的同一类别成绩,以当年最高等级的奖项为准,不重复获奖。同时获得当年度多项奖学金者,只享受荣誉,奖学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发放。

(四)在当前学段已获得缪天荣奖学金者,原则上不可再申请缪天荣奖学金及缪天荣单项奖学金;缪天荣单项奖学金每学年仅可获得一项(国际之星除外),同项荣誉在同一学段不可重复享受。

(五)奖学金获得者如被发现有弄虚作假等欺骗行为,评审委员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追回荣誉证书和已发奖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不予参评下一年度缪天荣奖学金。

(六)该学年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及以上(含通报批评)处分者违反校院各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均不得参评

(七)学生用于申请奖学金的业绩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八)各奖项金额根据当年实际捐赠金额进行奖励。

   (九)最终解释权归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管理科、教育教学部、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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