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
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所有论文评阅申请人须在2025年1月15日-1月25日期间,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相关申请。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方式:使用Chrome谷歌浏览器进入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点击“学生服务系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发表成果登记(详见附件5-1)
1.非临床专硕的研究生须首先进行“科研——成果维护——期刊论文”,填写相关内容(“是否用于学位审核”须选择“是”)并上传附件,点击“保存”。只需保存1篇。
(二)论文评阅申请(详见附件5-2)
1.所有学生须点击进入“学位——评阅申请报名”,填写相关内容,保存后勾选“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全部内容均符合本人真实情况,本人对此承担一切责任”,然后点击“提交”。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点击页面下方“导出”,下载并打印《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现场审核时提交。
2.论文评阅申请信息点击“保存”后可以再次修改,“提交”后将无法修改,提交前请确认信息无误!(提示:请留意页面右上角“审核状态”的变化,如申请信息被驳回修改,请在报名期限内及时修改并再次提交申请。)
论文评阅申请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2,内容重要,请仔细阅读!
温馨提示:
1.在提交评阅申请前,请务必事先与导师确认自己的“学位论文实际所属一级学科”、“学位论文实际所属二级学科”以及“学位论文实际研究方向”等涉及论文送审的关键信息是否足够准确,以上信息的填报将用于论文盲审系统中相应学科和评审专家的选择与指派,直接影响论文评阅的进度与结果。
2.此前提交过论文评阅申请但未通过者,需重新提交评阅申请方能参加本次论文评阅。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学院撤销此前提交的申请信息并重新提交论文评阅申请。
二、学位论文评阅
(一)第一阶段:导师预评审,时间:2月20日-2月27日
1.评阅申请人须于2月19日前登陆“温州医科大学论文送审平台”(网址见附件1评阅工作安排表),点击“论文管理”上传学位论文评阅稿。
注意:切勿将论文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
2.论文上传权限开通后另行通知。每个学生只能上传一篇论文。论文上传后导师即收到评阅邮件,请提醒导师于2月27日前完成系统内导师预评审。
3.论文电子稿提交pdf版本,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1)论文须包含封面和目录;
(2)隐去学位论文评阅稿中所有涉及到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相关身份信息的内容(单位可保留),论文封面须保留“学科专业”和“类型(学术型/专业型)”信息;
(3)隐去评阅稿中的发表论文附表及致谢内容。
未按如上要求上传者,不予评阅。务必按时上传。
(二)第二阶段:校内评阅,时间:3月11日-3月26日
通过导师预评审的评阅申请人须于3月10日前登陆“温州医科大学论文送审平台”,点击“论文管理”上传学位论文校内评阅稿。每个学生只能上传一篇论文、只有一次上传机会,请不要将待修改版本上传,确定修改完毕再上传。
论文电子稿提交要求同第一阶段。
(三)第三阶段:提交学位论文校外评阅稿,时间:4月15日前
通过校内评阅的申请人须于4月15日前统一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传学位论文校外评阅稿(系统上传入口为“初稿上传”)。
具体流程如下:
1.首先进入系统的“学位——上报信息录入”填报相关信息并点击“提交”。请务必仔细核对该页面的全部信息,如发现个人信息错误,请及时联系学院进行驳回修改。
2.完成“上报信息录入”后,进入“学位——提交学位论文”填报学位论文信息,上传学位论文及摘要。
3.评阅申请人在成功上传学位论文后,须及时通知导师于4月16日前登录系统完成审核(留学生无需进行此项审核),若导师未审核将直接影响论文后续查重与评阅(导师审核流程见附件5-6)。
4.论文评阅稿电子版要求如下:
(1)论文电子稿pdf版与摘要txt(中英文)为必传项,PDF电子稿大小不能超过30M。论文须包含封面和目录;
(2)隐去学位论文评阅稿中所有涉及作者姓名、导师姓名等相关身份信息的内容,论文封面须保留“学科专业”和“类型(学术型/专业型)”信息;
(3)隐去评阅稿中的发表论文附表及致谢内容。
未按如上要求上传者,不予评阅。务必按时上传,逾期上传论文无效。
三、现场审核
(一)时间和地点
论文评阅申请人于2月27日-28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至眼视光医院1号楼711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详见附件1。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及提交材料,本次评阅申请无效。
(二)提交材料
1.请按资料清单提交材料(详见“附件3-1:提交材料清单”),提交材料清单需自行打印一份,填写好“学号、姓名、专业”后带至现场。
2.现场审核提交材料相关说明见附件5-3。
3.提交材料中已发表文章复印件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务必只提交1篇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发表文章复印件(无须提交多余发表文章),且所提交的发表文章复印件须与《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中登记的“已发表文章题目”一致!
四、论文相似度检测
评阅申请人须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上传校外评阅稿后),检测通过后方可参加论文评阅。详见《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实施办法(试行)》(附件4:相关文件-2)。
五、校外评审
经校内评阅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评议通过的学位论文,学校将安排校外评阅。一般硕士学位论文送审2位专家,博士学位论送审3位专家,学位论文校外评阅结论应用及处理,参照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执行。为保证校外论文评阅进度,在陆续返回意见中,若仅出现一份“不通过”,届时学校将评阅意见进行反馈,经修改和导师审阅后的学位论文将进行复评。
六、研究生院只接收学院提交的论文,个人直接提交研究生院概不受理。
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2025年1月13日
Copyright© 2025 All Rights Resevered.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0507611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