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经学院考勤抽查,发现仍有部分研究生存在虚假考勤等违纪行为,相关同学已经谈话,依据《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附属眼视光医院关于印发加强研究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考勤及纪律管理规定的通知》(温医大眼视光(2024)29 号)及《温州医科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温医大(2023)5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以下违纪学生予以全院通报、扣除当月相应基础津贴,并抄送导师处理。具体涉及名单如下:
2022级眼科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陈某某
2022级眼科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彭某某
2023级眼科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魏某沂、魏某洋
2023级眼科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王某某
2022级眼科学八年制硕士研究生 罗某某
2023级眼科学八年制硕士研究生 刘某某
2024级眼科学八年制硕士研究生 刘某某
2024级眼科学专业型博士研究生 张某某
请大家务必规范个人纪律行为,相互提醒,保护好个人隐私,勿把个人证件照外传,共同维护研究生队伍形象。后续仍将不定期抽查,如有任何疑问或困难,请及时与导师或相关部门沟通。
特此通报。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教育教学部、研究生管理科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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