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临床科室、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进一步推进我院“十五五”教育教学事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基层教学组织的运行,进一步完善我院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学院结合办学实际,修订了《教学组织管理办法(修订稿)》、起草了《教研室学年考核方案(试行)》(以下统称“两份文件”,详见附件),现面向全院征求意见。
这两份文件涉及教研室和教师的日常教学工作,与科室年度考核和教师个人的教学业绩考核挂钩,敬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结合教学与管理工作实际,在教研室内和临床科室内充分讨论,提出宝贵意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3日 17:00 止。
(一)各教研室、临床科室反馈:请填写《意见反馈表》,由教研室主任/临床科室主任(或教学副主任)签字后,将签字版扫描件以及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 “教学管理文件意见反馈 + 教研室/临床科室”。如果没有反馈意见,也请在《意见反馈表》中填“无”并发送至邮箱。
(二)教师个人反馈:请填写《意见反馈表》个人签字后,将签字版扫描件以及电子版Excel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 “教学管理文件意见反馈 + 姓名”。
(三)指定邮箱:zhangzhicheng2015@qq.com,联系人:张志成。
附件:
附件1: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学组织管理办法(修订版)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研室学年考核方案(试行版)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教育教学部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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