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各寝室:
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寝室建设,营造文明、和谐、整洁、安全的寝室环境,培养学生文明、健康的良好习惯,根据学校文明寝室评定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文明寝室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学院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的寝室(含校外住宿点)。
二、评选要求
对照《温州医科大学文明寝室建设标准》(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寝室环境卫生打分标准》(附件2),在文明风范、环境卫生、遵纪守法、民主参与、特色建设等方面综合表现优秀的寝室可以评选为校级文明寝室。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评选文明寝室的资格:
(一)校级寝室安全卫生检查有1次以上(包含1次)不合格寝室记录(见附件5、6)的;
(二)寝室成员受到违纪处分的;
(三)寝室成员有酗酒、赌博、攀爬防护网等不文明现象的;
(四)寝室成员有存放或使用学校违禁电器、灶具等的。
三、评选名额
此次文明寝室评比我院共计31个名额,具体名额详见附件7。
四、评定步骤
(一)学生自主申报。学生可根据评选要求和寝室的实际情况,自主申报校级文明寝室。申报的寝室需填写《温州医科大学校级文明寝室推荐表》(见附件8)、《温州医科大学文明寝室推荐汇总表》(见附件9)(注:如该学年内寝室有调整的请在备注中注明)。并于2026年7月15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8纸质材料汇总至学院路2号楼1802办公室尤老师处(附件9无需纸质),电子版(附件8、附件9)打包发送至1037162991@qq.com,文件命名例如“东楼111 文明寝室评比”。注:电子版材料务必在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作废。
(二)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在结合校级安全卫生检查结果、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经公示后,向学校按比例推荐校级文明寝室。
(三)学校认定发文。学校文明寝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院推荐材料进行认定并发文表彰。
五、奖励办法
(一)学校对校级文明寝室发文表彰。
(二)学院按照《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相关规定,对文明寝室成员给予加分。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研究生管理科
202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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