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下发了《关于开展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请有意向报名的老师于2026年10月18日前将《委员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主委委员申请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教育教学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71717559@qq.com。报名时,请标注担任职务,如报名担任主任委员,需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通知具体如下: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浙教厅函〔2026〕233号)要求(见附件1),学校组织开展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文件精神
(一)教指委性质和主要任务
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浙江省教育厅组建的非常设专家组织,承担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每届任期五年。主要职责包括:
1. 组织和开展本科教育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 就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与调整优化、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向省教育厅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3. 研究制订专业和课程教学质量标准,指导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完善;
4. 承担本科教学评估、专业认证(或评估)等相关咨询工作;
5. 指导课堂教学改革,推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承担听课巡课与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6. 组织和指导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等工作;
7. 组织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训、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等工作;
8. 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其他任务。
(二)组建方案
1. 总体按照全面覆盖、统筹平衡、战略急需思路,参考教育部本科教指委设置,结合浙江实际,新一届本科教指委包括1个综合类教指委、46个专业类教指委、7个课程类教指委、9个专项工作类教指委。具体组建方案见附件2。
2. 各本科教指委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一般为3—5人,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原则上不超过40人,覆盖专业布点超过100个的本科教指委可适当增加副主任委员和委员人数。各本科教指委设秘书长1人,一般由主任委员推荐、主任委员所在单位聘请,也可视情指定其他高校推荐秘书长,协助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各本科教指委内设监督小组,由1名副主任委员和2名委员担任委员,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3. 各本科教指委一般应至少安排1名熟悉行业产业、专业能力强、协同育人作用突出的“产业教授”。行业特点较强的个别本科教指委,由省教育厅与省直有关行业部门协商后共同组建。
4. 各专业类教指委一般分设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发展、课程教材建设、实践教学、质量评估等专项工作组,由各本科教指委自行明确相关负责人和成员。
(三)任职条件
本科教指委委员由全省高等学校从事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以及部分相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组成。推荐担任本科教指委委员人选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 高等学校专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师德师风良好,遵纪守法。
(2)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热心本科教学,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及国家权威认证专业负责人、国家和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省级及以上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优先。
(4)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指委工作的时间,按时保质完成省教育厅和本科教指委委派的任务。原则上1人只能在1个本科教指委任职。
(5)身体健康,按照“到届即换、到龄即退”原则,新一届本科教指委委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院士、国家级人才、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等年龄可适当放宽。鼓励各校推荐45周岁(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本科教指委。
(6)专项工作类教指委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2. 非高等学校专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熟悉行业产业相关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有较高热情,支持高校教育教学工作,担任企业、机构的中高层管理职务,在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影响力。曾获省部级以上行业奖励,参与制定过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在省级以上行业协会担任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者和省级“产业教授”优先。
(3)所在单位的主营业务或研究领域与拟推荐的本科教指委匹配度较高,产教融合实践经验丰富,参与过产教融合项目、高校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或教学成果奖申报等工作。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
(5)其他任职条件参照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
二、学校推荐安排
(一)推荐数量
1.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可推荐本单位专家,也可推荐本单位之外的行业企业专家。推荐的学校专家中,45岁以下的比例不低于30%。
2. 已入选2026—203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占用学校推荐指标。
3. 各学院(部)向学校推荐同一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不超过2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45岁以下专家(其中,本单位推荐总人数超过3人时,45岁以下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二)推荐要求
1. 各学院(部)认真研究文件要求,关注新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构成变化情况,特别关注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择优推荐本领域具有竞争力的委员候选人。
2. 请各学院(部)积极拓展推荐渠道,做好与上一届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沟通交流,争取多方推荐优秀专家,并综合考量推荐人选条件。
3. 其他条件按照浙江省相关要求执行。
教育教学部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pdf
附件2. 新一届浙江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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