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教师版)
转发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胡静 初审: 李涛 终审: 袁一民 来源: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教育教学部 发布时间:2026-10-14 15:49:35

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 2026 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院 2026 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围绕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未来能源、未来空间、未来健康、实验室安全等方向开展,重点征集人工智能赋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体现产教融合与科教融汇、具有示范性和可推广性的实验教学项目。具体方向及建设标准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1)及《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附件4)。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1. 申报项目须围绕上述7个建设方向之一,具备明确的产业需求对接和真实实验场景支撑,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价值。

2. 项目已上线运行并在实际教学中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好的应用效果和推广价值;或已有较充分的前期建设基础,具备上线运行和持续迭代能力。

3. 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项目不得申报。

4. 申报项目须按照《“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技术接口规范(2026版)》要求,与“实验空间—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共享平台”完成数据接口联通。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安排

申报教师按要求填写并提交《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2),同时提交简介视频(3分钟以内, MP4格式)与教学引导视频(5分钟以内,MP4 格式)。

请申报教师于2026年10月17日前将《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附件2)和《温州医科大学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171717559@qq.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静、李涛



附件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2026年度“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征集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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