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浙教高教〔2024〕58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成效和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十四五” 第二批本科和研究生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温医大决定开展2024年立项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结题项目
二、验收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并将相关支撑材料上交所在学院审核汇总。
2.学校将组织对相关项目进行结题验收。
三、其他
1.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主持人、核心研究内容,确需调整的或申请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经学院(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申请延期结题最多不超过1次。对已延期且仍未通过结题的项目,则按省教育厅要求做撤项处理。
2.省教育厅可能直接抽检部分结题项目,对存在结题“放水”未达到申报目标任务等情况的高校,在下一年度教改项目中核减申报名额,相关项目成员暂停3年省级教改项目申报资格。请各学院(部门)严格对照每个项目的申报目标任务,逐条确认对应成果。
3.项目研究成果(论文、教材、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公开发表、出版时,均应注明所资助项目,否则验收时不予认可。
四、材料要求
请相关学院(部门)于年底前完成相关材料整理,并将结题验收报告及支撑材料、汇总表(excel版、盖章扫描版)、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发至邮箱yjsypyb@wmu.edu.cn(命名为:学院+姓名),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请各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本次结题验收的组织与审核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及时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结题,按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项目高质量结题。
五、其他
请申项目负责人于11月20日前上交《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1)、《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附件2)。将附件1、附件2及支撑材料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2533952014@qq.com,纸质版材料提交至2号楼18楼1801教育教学部。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育教学部陈双娇(电话:18858746726,微信同号)。
附件:
2.浙江省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汇总表.xlsx
3.浙江省“十四五”第二批研究生教育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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