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实验室:
为加强2020年暑假本科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保证实验室人员生命和实验室财产的安全,维持良好的实验室秩序,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教学实验室疫情防控应急安全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中心必须高度重视暑假实验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原则,加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居安思危、强化管理。
二、暑假期间停止使用的实验室,要在关闭、离开实验室之前对本实验室进行安全复查工作,提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教务处将统一安排贴上封条。
三、如暑假期间确有教学任务必须开放的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确保疫情防控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所在学院、中心、实验室除了提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以外,还需填写《假期实验室开放登记表》(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室使用信息登记表》(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室消毒登记表》(附件3)上报教务处、保卫处备案;不得从事营利性以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确保实验室的水、电、气、暖、化学、生物、网络等的安全使用,并且做好防盗工作。暑假期间实验室不得接待校外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实验及其他活动。
四、暑假期间一定要重视化学品仓库的安全问题,各实验室不得违规使用、存放危险化学品。
五、各实验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持镇定,确定发生事故类型,按照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处理。
六、请各学院、中心于7月10日前将《安全自查总结报告》和《假期实验室开放登记表》(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交至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邵大展 柳海华 办公室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221室
联系电话:0577-86699233 邮箱:770980942@qq.com
附件:
1.假期教学实验室开放登记表
2.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室使用信息登记表
3.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实验室消毒登记表
温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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