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提高实验室的利用率,发挥投资效益,眼视光基础教学实验中心提倡有能力的实验室对外开放。
开放实验室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对象的广泛性:必须面向眼视光学院以至社会开放,这是实验室开放的必要条件。
2、时间的业余性:对校内学生开放应安排在业余时间。
3、内容的提高性:开放实验的内容与课内已做实验内容原则上不应重复。
凡是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实验室,经实验室管理处批准后可以开放使用。
第二条 本规定由眼视光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眼视光基础教学实验中心
2006年5月
Copyright© 2024 All Rights Resevered. 温州医科大学眼视光学院 版权所有. 备案号:浙ICP备05076115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