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开展“疫情与教育教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医大教〔2020〕7号)要求,探索疫情期教育教学领域的有效应对措施,解决疫情期教育教学面临的新问题,全面提升疫情期间教育教学水平,根据项目建设期限,现安排对“疫情与教育教学”专项课题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疫情与教育教学”专项课题立项项目(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温州医科大学“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结题验收采取学院或部门自行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学校备案。请各学院或部门严格按照结题验收要求,组织专家召开结题验收会。根据项目申报书、结题验收材料等进行综合验收,并给出初步验收结论。
(二)温州医科大学“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项目须公开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
(三)各教学单位须于2021年6月22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将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结题验收鉴定表及结题验收会相关材料(会议通知、现场照片或新闻)等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邮箱jwcjxk@wmu.edu.cn。
(四)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结题材料进行复查并统一公布结果。复查不合格者,将延期或终止撤销该项目。
教育教学处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名单.xlsx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疫情与教育教学”专项课题结题验收汇总表.xls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疫情与教育”专项课题结题鉴定表.doc
关于开展“疫情与教育教学”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疫情与教育教学”专项课题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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