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温医大〔2017〕42号)要求,规范管理校级教学研究课题,提升教研项目实施成效和质量,加强成果的推广与应用,根据项目建设期限,安排对已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实施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项目范围
(一)2018、2019、2020年度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及课堂教学改革项目(附件1)。
(二)2018年度立项的项目本次必须按照验收程序结题,否则将给予撤销并收回该课题经费。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请同类项目,同时减少所在学院、部门下一轮相关项目申报的分配数额。
(三)2019年度立项尚未结题验收的项目,如达到验收要求的可按照程序申请结题。如负责人因病、出国、外出挂职等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需填写《温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2),提交至项目所在学院或部门初审并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延期。
(四)2020年度立项的项目,可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申请结题。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校级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采取学院或部门自行组织验收,验收结果报学校备案。请各学院或部门严格按照结题验收要求,组织专家召开结题验收会。根据项目申报书、结题验收材料、项目汇报情况等进行综合验收,并给出初步验收结论。
(二)教学改革项目中的重点/委托项目需完成教学研究报告1份且公开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核心刊物论文1篇,一般项目需完成教学研究成果总结1份并公开发表与本项目相关的CN刊物论文1篇或其他相关教学研究成果。
(三)课堂改革项目需提供研究报告、教学改革案例集、教案、试题库、实践手册,以及学生的成绩分析、教学应用成效分析等。其中2018和2019年度立项的,根据申报文件要求,课题在研期间项目负责人需举行至少一次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成果公开课。
(四)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温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表》(附件3)含课题研究报告,并将资料上交所在学院或部门。
(五)个别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项目负责人的,请填写《温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变更表》(附件4),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六)各教学单位须加强对本单位已立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力度,关注项目进展情况,认真组织结题工作,填写《***学院2018-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附件5)。
(七)各教学单位须于2021年6月22日前完成结题验收工作,并将项目进展情况一览表、结题验收鉴定表、课题研究报告及结题验收会相关材料(会议通知、现场照片或新闻)等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报教务处,电子版发邮箱jwcjxk@wmu.edu.cn。
(八)学校将对各教学单位结题材料进行复查并统一公布结果。复查不合格者,将延期或终止撤销该项目。
教育教学处
附件2:温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附件1:2018-2020年度立项尚未结题验收项目名单.xlsx
附件3:温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课堂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表.doc
附件4:温州医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变更表.docx
附件5:学院(部门)2018-2020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汇总表.xls
温医大教〔2021〕55号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docx
温医大教〔2021〕55号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和课堂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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