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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廖雪琪 来源:教育教学处 点击量:119 发布时间:2021/5/20 13:42:15

各位老师:
   
为认真落实《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教育教学奖申报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名额

1. 遴选范围。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2. 遴选名额。学校可推荐名额1名。请各学院(部)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要求,择优推荐。

二、遴选条件

1.截至20214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430日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三、遴选工作要求

(一)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推荐遴选的首要要求,把模范履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作为推荐的必要条件。对于查实有违师德的教师,一律不予推荐。要突出正向激励,对于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要优先推荐,切实树立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的道德楷模。强化对教师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严把思想政治关口,推荐的党员教师必须由所在支部出具写实性鉴定意见。

(二)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把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和悉心培养学生并取得实效作为核心指标,突出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成果,突出培养学生的产出成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学院(部)要规范推荐程序,主动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学院(部)在2021524日中午12点前在系统(http://jwc.zlgc2.chaoxing.com/)内完成候选人填报与审核工作,候选人推荐书的纸质材料(盖章)报送教务处,逾期未上报材料视为放弃申报。具体报送材料要求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书及支撑材料(附件3);

(二)候选人教学短视频,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mp4格式;大小不超过100M

(三)党员候选人提供支部出具写实性鉴定意见;

(四)学院出具候选人有关情况说明,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表现、学术诚信、廉洁自律情况。

教育教学处

2021年5月20日

附件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docx

附件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pdf

关于做好2021年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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